3.定名
我在这附近的荒村长大,常前来这边的集市,这边的人们亦熟知于我。
我自小品行不良,幼时便已学会烟酒,时常混迹于各类酒馆之中;更擅长于投机倒把、鼠盗狗窃。
同龄者对我的评价是:嘘,是她。
他们要么对我避若蛇蝎,要么与我勾肩搭背,与我一同去当街溜子。
大人们更默认我理应如此,从不对我多加管束。
说来可能还是因为我的家系。
我没有父亲。
准确的说,是曾经有过。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男人。
离婚7次,共有16个亲生孩子——但这其中并不包括我。
我姐姐才是他的亲生孩子之一。
我的母亲多少也是一个能人。
她是他的第三任妻子,18岁怀上姐姐,20岁怀上我。
而在怀着我三个月的时候,她才与这位男人结婚。
……其中亲缘关系,其实也很值得细品一番。
才刚结婚三个月,我还没被生下来的时候,他们又离婚了。
之后母亲也没有再嫁。
也就是说,这个曾与我母亲结婚过的男人,我一面都没见过的男人,我是没道理喊他父亲的。
而我真正的血缘上的父亲,母亲也从未提起过。
之后我与姐姐、母亲、外婆生活,我们家好像完全脱离了男性,成为了单一的母系氏族。
我小时候很想要一个父亲。
正如我那时候也很想要一些朋友。
现在再看,执着于“父亲”
、“朋友”
的我还是太幼稚了。
我现在早已不期待能够包容于我的“父亲”
,也不再渴望不嫌弃于我身世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