莹桃点头道:“知道,北漠王是皇上唯一的胞弟,深受皇上器重,听说京城很多人都怕他呢。”
江岁欢很疑惑,“为什么怕他?”
莹桃挠挠头,“据说北漠王长得很好看,但是性格喜怒无常,手段残忍,凡是惹了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所以京城人人都畏惧他。”
竟然是这样的性格?那还要不要让他报恩呢?江岁欢陷入了沉思。
入夜,莹桃端来一盆水,“小姐,该换药了。”
江岁欢脸上的伤痕虽然已经完全好了,但身上的刀伤因为伤口太深,还需要换两次药才能完全好。
“我自己换吧,你去帮我做一件事。”
江岁欢拿出孟俏输给她的镯子递给莹桃,“明日去找个当铺把这个镯子当了,换成银票给我带回来。”
莹桃不解地问道:“小姐若是需要银子,问夫人要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镯子当掉?”
江岁欢解释道:“我虽然是侯府的嫡女,但终究是嫁过一次的人了,怎好意思再问我娘要钱,再加上我打算过段时间搬出侯府,需要钱的地方很多,反正这个镯子也不是我的,你就拿去当了吧。”
莹桃当即红了眼眶,“小姐为何要搬出侯府?到时候奴婢就伺候不了小姐了。”
“放心吧,我到时候会带你一起离开的。”
听到这话,莹桃这才擦掉眼泪开心地出去了。
江岁欢看了一眼禁闭着的窗户和房门,低下头慢慢解开了衣服,打算给伤口换药。
半边衣裳缓缓褪下,露出洁白莹润的肩膀,就在她要将胸口的纱布取下来时,耳边忽然响起一声轻笑:“南冥王妃真是幽默,竟然跟那些人说乱葬岗是个风水宝地,本王怎么从未听说过?”
江岁欢一惊,迅速披上衣服抬起头,看见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站在打开的窗户旁边,穿着一身墨色玄衣,头戴紫玉发冠,低着头把玩着一支簪子,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晚风轻起,窗边红色的凌霄花在风中微微晃动,淡淡的月光洒在男子如墨般的长发上,仿佛一副精巧绝伦的画作。
江岁欢却没功夫欣赏,她厉声发问:“你是何人?胆敢擅闯侯府!”
男子抬眼看向她,薄唇微微勾起:“南冥王妃不认识本王吗?”
江岁欢看着男子的脸有些出神,这男子生的极为俊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轮廓利落分明,像是精心雕刻出来的一般,十分耀眼夺目。
看了半晌,她才发现眼前男子和那天在乱葬岗所救的男子长得极像,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是北漠王顾锦?”
那天躺在地上的人脸色苍白,血迹斑斑,和今天这副姿态闲雅的样子判若两人,所以她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男子似乎听到了满意的答案,嘴角的笑容摄人心魄:“看来南冥王妃是认出本王来了,按照辈分,你应该称本王一声皇叔。”
烛火昏黄,眼前又多出了这么一个美男子,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显得有些旖旎。
江岁欢有些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既然如此,皇叔深夜闯进我的寝室,未免有些不合情理。”
顾锦收起笑容,刹那间,周围的空气仿佛被冰冻住一样,冷的江岁欢打了个寒颤。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左手悄悄放在身后,从随身携带的实验室里拿出来一把手术刀,紧紧握在手中。
顾锦并未察觉,他走到江岁欢面前,声音冷冽,“本王之前在乱葬岗被人所救,那人留下了一根簪子,让本王寻她报恩,可本王寻着簪子竟找到了你。”
下一秒,他手中的簪子抵在了江岁欢的脖子上,冷冷道:“南冥王妃若是有空,不妨跟本王解释解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许清如,是他的青梅竹马,出身书香门第,颜值顶尖,容貌清丽无双,气质典雅不凡,她的梦想是成为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曾经深深地暗恋过她,却从未奢望跟她在一起。某一天,意外发生了,他和她永远在一起了他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变成了她。这个平行世界的近代史已经面目全非,原本那些本该出现的文学家艺术家并没有出现。绑定了文艺之门系统的她,可以使用文艺值,通过系统加点,提升一切跟文艺相关的技能,除此之外,似乎还有其他妙用。而获取大量文艺值的最佳方法,则是写出感人至深刻骨铭心发人深省的悲剧故事于是,她的读者们纷纷感叹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仅仅默念她的名字,都可以感到满溢的治愈人心。...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入v公告八月一日入v,大家不要着急哈,耐心等待一下,爱你们呦本名又叫小弟想上位在遇到那件事之前,闵允琪对班长周言昭的印象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就是彻头彻尾的淑女长相漂亮,家境又好,性格又特...
路辞旧大学毕业考公,到一家收养所当一把手收养所,老破旧穷还有四个流鼻涕嗷嗷待哺的小孩留下后,路辞旧时常感叹小孩都可爱聪明又乖巧怎么会有家长丢孩子呢直到有一天,有个小孩生病了,打了个喷嚏脑袋上...
唐宝平生最爱美男,以至于穿越到三千世界后,也依旧流转于各个美男之中。只是某天鱼塘突然炸掉了,唐宝她被强行绑定虐渣系统,从此开启虐渣之路。狗改不了吃屎的唐宝研究出新的养鱼方法,结果鱼塘被霸道总裁霍霍了...
我,余志乾就算穷死,饿死,被贬为庶民,我也绝不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