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天晚上,小子竟然自己不声不响就抹黑冲进山林打猎去了。
那一晚可真把村里人吓了个够呛,姜毅父母死得早,不仅姜山把他当亲儿子待,朴实的村民都把他当儿子待。
全村分出上百人出去寻找,足足找了大半夜,终于在深山老林的一处黑沟里发现了他。
陪伴他的还有七头牛犊大小的野狼尸体。
他浑身是伤,昏迷不醒,七头大狼支离破碎的撒在旁边,场面触目惊心,血腥味让人胸腹翻腾。
七头恶狼啊,十岁的他竟然活活劈死了。
幸亏村民们去的及时,不然那浓重的血腥味很可能招来兽群,连姜毅都给活吃了。
那时候村里叔伯们都没有太过在意,认为他的性格是好奇,又或者是想给父亲报仇,也有人认为有闯劲是好事。
可姜毅越往后狠劲越大,喜欢血的迹象越来越明显,每次打猎都恨不得嗷嗷怪叫招来更多的野兽让他杀个够,见到野兽第一个冲上去,那股子疯劲狠劲有时候让男人们都感觉心窝发凉。
最让人无奈的是,这小子总想着往雨林更深处冲。
结果,今年年初开始,村里坚决限制姜毅外出打猎了。
为什么?实在看不住了!
这就像是头发疯的小虎犊子,稍微看不住就找不到了。
村里人没出进山都是采参打猎的,不是遛‘野兽’的。
“我再剁两刀,就两刀,手痒。”
姜毅用力挣扎着姜山的臂膀。
“我看你屁股痒!”
姜山用力拍了把姜毅的屁股,一甩胳膊把他甩给姜兰:“把你弟弟看好了!”
他对这小子又是溺爱又是无奈,也实在拿他没辙。
“行了,别闹了。”
姜兰趁人不注意,悄悄塞给他两根萝卜粗的大号人参:“给你留的,藏起来。”
姜毅眼前一亮,一把抓过来,嘎嘣就是一口,又胡乱塞进怀里。
一口人参下去,火热滚烫,直让他小脸通红,浑身发烫,不过小家伙用力闭着嘴,连续深呼吸,竟然生生压下了人参火辣的灵力。
如果山外的人们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有多吃惊。
百年灵参,灵气何等澎湃,竟然生吃生啃?这哪是孩子能做的。
“别让老爹看见,我偷留的。”
姜兰宠溺的给他提了提打着补丁的衣服。
自己这弟弟跟正常人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不喜肉不吃菜,就喜欢啃人参吃野果,人参药劲很大,他却当水果天天吃。
自己主动请缨外出打猎采参,冒险在深山里厮杀,也是想每次偷留几根,给他解解馋。
她姜兰同样是村里人的骄傲,力量很大,弹跳力更是惊人,当其他孩子还在读书识字的时候,她十岁就随着村里大人们进山采药狩猎了,到现在已经是个老猎手,是村里所有小孩子崇拜的对象。
“什么时候让我也去打猎,手痒。
再不让我杀几头野兽,我手法都要生疏了。”
姜毅眼巴巴看着村里男人们扒虎皮剁虎骨,架锅起火忙得不亦乐乎,那血糊糊的场景让其他孩子胆怯,他却眼馋手痒。
“回来的路上我跟老爹悄悄提了,他说再憋你一阵子,压压你锐气,等过了今年寒冬,他会试着跟村长提提,看能不能再把你编进狩猎队。
不过你可要保证,别再胡闹了。”
“我那是胡闹吗?我那是朝气蓬勃。”
姜毅再次啃了口人参,澎湃的灵气让他小脸再次涨红,隐隐有几分痛苦神色,可等热劲压下,舒爽感无与伦比,全身毛孔都像是张开了,看的姜兰一阵摇头,这东西自己真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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