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州,山氏田庄,山士奇看着上半年的庄上收支账簿,只觉得愁眉苦脸,头都开始隐隐作痛了起来。
神宗皇帝熙宁三年,即四十多年前,拗相公王安石推行变法,制定了《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也就是赫赫有名的保甲法。
按照规定,凡乡村百姓,每五家组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保正。
如晁盖,就是都保正,而山士奇,则做了个大保长。
若按照王安石的设想,保长、大保长、都保正的人选,应该是民间有威望、能为众所服、且有斡力者担当。
但毕竟这些基层小吏,还掌有管理户口、维护治安、训练保丁壮勇的权力,于是选拔标准很快就统一为住户中最富有者。
山士奇能当这个大保长,靠的是祖上两代传下的家产财富,算起来他也是出身中等地主之家。
即便名下有四百多亩田地,但山士奇家中并不比其他小地主、自耕农过得好到哪里去。
盖因“我大宋”
,租税名目实在繁多,若细细算下来,每亩土地的产出,单单各种税赋,就要缴纳收成的一半以上。
“我大宋”
的农业税,并不计量每亩土地的具体产出,统一只征收一斗收成的税。
听起来这个税收比例相当低,但正税之外,苛捐杂税名目众多,层层累加,即便是山士奇这样的中等地主之家,也避免不了。
比如每年百姓向官府交纳米谷时,由于储藏、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避免的鼠雀吃啄、人为损坏等现象,要弥补这些损失,官府就要求百姓额外缴纳一部分粮食,称之为“加耗”
。
加耗的比例,是百姓每缴纳一石的米谷,就要额外再加一到两斗。
此外又有“支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