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狐狸搏兔2
时局依旧混乱不堪,古老的大玉王朝那最后一丝仅存的力量也终于化作了历史的一缕尘埃,繁荣盛世不再,争斗却一直在继续。
金戈铁马席卷万里山河,道统依旧势微,妖魔四起,处处可谓民不聊生。
所以那个时候明明有能力但却没有精力派兵来围剿凤山未成气候的妖孽大概是那群凡人最想哭的事了吧……
又过百年,时局终于稍有稳定,那时再谈南北要道凡人们却更加悲剧的发现……他们已经打不过山上的妖物了……
几百年人迹罕至,曾经的山道早就不见踪影,那年道统上万道行高深之辈在这里动辄就是山崩地裂到电闪雷鸣,地势也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上千名上山围剿的官兵在里面跟无头苍蝇一样,最后还不是被那只可恨的树妖连同一批不成气候的小妖精打得丢盔弃甲溃散而逃……
自此,再也没有什么马踏凤凰之说,至于道士……那种站在这片土地上就腿软的家伙山上的妖怪从来都不拿正眼瞧的——这里的道士自然是指那种得见天地大道的真正的得道之人,可不是某些会两招法术就敢大言不惭说自己是道祖传人的家伙。
妖怪们于是得以安居乐业……偶尔还能抢两个不长眼胆敢上山的凡人打打牙祭,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这种逍遥自在一直持续到两百年前,那时候山腰里有一个凡人山寨,里面尽是一些凶狠至极的人类,那些自小山里长大的妖物何曾见过这么狠的人,而且不是一个人狠,是一群人都狠!
山贼们盘踞在半山腰,妖怪们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把他们撵走,当然也不是没有效果,山贼们还是有些怕的,于是他们“请”
了几个道士,于是更难撵走了……
算了,撵不走就撵不走吧,反正他们也不敢在山上冒头。
凤凰山上是有鬼物的,一直都有,且不说这么多年来死在山上的凡人,单凭昔日那场大战近万道士陨身于此那股怨念也是不可忽视的。
木乙在很多个夜晚也曾听见过那些忘了前尘往事的孤魂野鬼凄厉的叫喊,也曾见过它们毫无理智可言的凶残撕咬血肉,它们是一种只靠本能行动的死物,它们的本能就是将所有活着的东西带入死亡!
唯一的弱点是它们太弱了,那种仿佛风一吹就散的躯体能翻起什么大浪?
也是在那一天之后木乙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鬼王这种东西。
那个让山上亡魂本能恐惧的鬼可不就是鬼王嘛……
那是木乙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好吧他其实也没什么地位,黑齿对他爱搭不理,獠带着一大帮小弟正处于叛逆期,只剩下一帮老弱妇孺聚在他身边。
但是不管怎么说,木乙做为山上最年长的妖怪,山里哪个家伙不是他看着长大的看着化形的?这突然蹦出来的是什么玩意儿?而且那家伙一出场就把那个让他们束手无策的寨子给灭了个干净,实力之强悍手段之果决连一直窝在后山不管事儿的黑齿都为之侧目……
木乙仍然清晰的记得那一天天是那么的阴沉,雾是那么的重,他站在山上看着那抹白色的影子穿梭在人群中,道士们在他面前不堪一击,他虚幻的白衣后面是凋零的血花……
那么杀了那些人之后呢?
是转身面对山里的妖物们要他们选择臣服或者死亡吗?
猪黑齿站到了他身后,獠也站到了他身后……其实那两个家伙关键时刻还是很可靠的嘛。
他们看着那个白色的影子,山上的妖怪们都看着那个白色的影子,但白色的影子只是静静的坐在被血染黑的地上,周围是残肢断臂。
直到日暮,他站起身,转了过来,他的怀里抱着一只兔子,白色的毛上沾染血迹。
他走出山寨,走进山林,他忽然停下脚步,对黑暗中的无数双眼睛道:
“你们这样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即便是现在想来,木乙也会忍不住嘴角抽搐,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鬼,做邻居做了两百余年,你这混蛋做了那么多天怒人怨的事儿什么时候不好意思过?!
不过好在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这么多年虽然鬼确实混蛋了点儿但不管怎么说也没真做出什么危及山上妖怪性命的事。
唯一让木乙耿耿于怀的其实只有一件事,那件事整整困扰了他两百余年……
那只兔子。
兔子不是山上的兔子,似乎是被山贼们抢到山上来的,山鬼灭了黑狼寨满门的那天开启了灵智,从此由一只普普通通的兔子走上了妖怪的道路。
也许因为她开启灵智第一个见到的人是那只鬼,又或者因为他和她都是白的,所以兔子总是粘着鬼,无论是最初的小白兔还是能够化形后的那个小女孩儿,鬼好像就是她的全部。
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讲鬼和兔子算是同一天出生,但两者在外人看来也许更像是父女一样。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关于斗罗之雷神传说斗罗一续写宁枫,拥有着前所未有三生武魂第一武魂,雷灵可随着魂力等级提升而不断进化的超级进化本体武魂第二武魂也是继承了神之血脉的神器雷神之锤,站在了器武魂顶端的绝对霸主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