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在他年轻生命的这个阶段惹闹她,她会彻底废了他,他知道这一点,这就很令人满意了。
当你的银行贷款和投资一落千丈时,你不得不屈从环境,自得其乐。
杜娣开始爬上通往三层的楼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儿。
她抬着头,迈着犀牛似的步伐,镇定从容。
她一直盼着这一天。
克劳森从来没有踏上过律师的阶梯。
现在,他根本不在阶梯上。
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学法律的学生一样(大多数是房客;她在她所谓的“以前生活”
中从没和他们发生过性关系),好高骛远,资金不足,却整天胡吹乱侃。
一般来说,杜娣不会把实力和瞎侃混为一谈。
她认为,相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的空话是非常愚蠢的。
一旦你开始容忍这种行为,你就会被骗得连内裤都卖掉。
当然,这是比喻的说法。
但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却打破了她的常规。
他已经连着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使她相信这次他的话是真的:他真的要发财了。
如果他宣称西德尼谢尔顿其实是罗伯特鲁德鲁姆,或者维克多莉亚霍尔特实际是罗莎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
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
从星期天邮报畅销书书目看,她认为有许多人喜欢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那类狗屁玩意,但她在艾尔摩莱昂纳德登上畅销书目前已读了好几年他的作品,她还非常喜欢吉姆汤普森、大卫古迪斯、霍拉斯马克考伊、查尔斯韦勒福德,等等。
简而言之,杜娣喜欢那类小说,其中男人们强银行、火并、并把他们的女人揍个半死。
她认为,在这些作家中,乔治斯达克是最优秀的。
从马辛的方式、牛津布鲁斯,直到最后一部驶往巴比伦她都读过,而且非常喜欢。
她第一次到三层克劳森房间催要房租时(那次仅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话,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屋里堆满了笔记和斯达克小说。
在她催逼下,他答应明天中午前给她一张支票,然后她问他斯达克小说是不是干法律这一行必读的。
“不是,”
克劳森微笑着说,他的微笑轻松、愉快而又邪恶“但它们能够带来金钱。”
正是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话,而她一般是不轻易信别人的。
在她自己的镜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种微笑,她相信这种微笑是装不出来的,而且现在她仍相信这一点。
克劳森真的发现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错误在于过分自信,认为泰德会听他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摆布。
这也是她的错误。
在克劳森向她解释他的发现后,她读了波蒙特两本小说中的一本——紫雾,认为这是一本极为愚蠢的小说。
尽管克劳森给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无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个人。
除了在读了四分之三后,她已准备把这本狗屁书扔掉并忘掉这整个事情,这时,她读到了一个农民枪杀一匹马的场景。
马的两条腿断了,不得不杀它,但问题是,老农民约翰很乐意这么做。
实际上,他把枪管顶着马的脑袋,然后开始手淫,在达到高潮那一刻扣动扳机。
她认为,这好像波蒙特写到这里时走开去那一杯咖啡乔治斯达克走进来写了这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