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在练字。
我这个人性格过于浮躁,字也写得差,如今身为一个ceo,虽然啥也不懂,但至少要写得一手好字才能在自己员工面前抬起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本事可以没有,但b一定是要装的。
哈哈,估计最早说出这句话的人早已被打死啦。
我拿着毛笔,聚精会神的提笔运气写着字。
舍得的舍字。
“王桐,我又来看你啦!”
艾诗站在门外,五年过去的她也才23岁,正值大好青春,风华正茂。
长得更漂亮了,毫不夸张的说,那是生得一副倾城倾国,祸国殃民的脸蛋。
长腿晃眼,屁股挺翘,一个从外貌上找不出瑕疵的丫头,哦,别看她现在已经23岁了,在我眼里她永远是个小丫头。
“王桐,我经营的奶茶店要开业啦!”
“……”
“王桐,我正在学美术,画了一个你的素描,你看不看!”
“……”
“王桐,到你这个花店的路我可是比回自己家还要熟悉呢!”
“王桐…”
她蓝裙似海,蔚如天空。
“嗯?我在练字呢,没空回答你。”
我皱眉说道。
“我要嫁人了。”
不知何故,手中的毛笔重重的描到木桌边缘,漆黑的墨水打翻了一副好字。
那个舍得的舍字,我竟怎么也写不出来了。
人要保持单纯和安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是不曾拥有的东西,最好的日子是明天,最好的地方是远方。
有些人只是憧憬,有些人努力去找去奔去跑。
我想艾诗和艾歌就是属于这两种人,两种不同的人,但他们都保持着单纯和安分。
又是五年过去了,艾诗和艾歌的结婚照大大的挂在他们经营的奶茶店内,艾诗笑得一脸幸福,仿佛是最美丽的新娘。
我由衷的祝福他们。
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有些人会一直在怀念着过去的一切,如果每个人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那么也许会走回早已消逝的岁月。
我忘记一个人已经很久了。
大概十年了吧。
哦,我都没说那个人是谁。
或许我真的忘了吧。
依旧是那个我们经营了五年的花店,钟忆怀孕了,腆着大肚子,正在夏天织着毛衣。
钟忆会织毛衣,她以前还给我织过一件,所以手法很娴熟。
她脸上闪着母性的光辉,那种温柔足以融化世间的一切,包括我的心在内,看她一眼就仿佛为她做什么都值得了。
孩子大概在九,十月出生,孩子出生后就能穿到她母亲亲手为她编织的小毛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