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朝军法非华族不得为行伍之人,虽然历经了几百年,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破坏过。
“走吧!”
借着黎明前的黑暗,十八个人背上背篓就出了城门,这一路极为崎岖,推车是不可能了。
沈烨扛着一根钢叉,上面还挂着两只狐狸和一张鹿皮,一路探头探脑的,还真有几分“土包子”
的模样。
脑袋上已经抹了松油,头就像公鸡般的立着。
再用鲜花、树叶染成五颜六色,颇有几分异界“葬爱家族”
的派头。
加上一柄锈迹斑斑的九环大刀,活脱脱的就是个劫道的土匪。
因为这段时间天天锻炼身体,原来稀松的肌肉也开始有了棱角。
如今麦色的皮肤裸露在外面,颇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不过沈烨也出暗叹,如果再叼一根香烟,做出颓废的表情,恐怕就不用在某位面做单身狗了。
五十里的路程仿佛并不遥远,沈烨的脚还没有作痛的时
!
作痛的时候,已经到了地方。
因为装扮不是主流,住店自然没有缘分。
甚至守镇子的卫兵,也以天黑为理由。
将他们这些乱七八糟的“蛮夷”
,挡在在镇子外头。
沈烨没有多事,老实的躺在一棵树下,用手指丈量着一下远处的城墙。
刚才的匆匆一瞥,已经知道城墙的厚度,现在比划一下也得到高度。
“于家果然是大手笔啊!”
宽九米,高六米,外面还砌着上好的青砖。
光是这条,一盏灯那个傻子能打的下来才有鬼,不过沈烨也现了某些不足。
“居然没有修砌马面!”
所谓的马面就是城墙突出的方形墩台,不但可以割裂敌人的进攻力量,还可以攻击敌人的侧翼,是增强防御的有效措施。
现在的埔山坳就修了两座,以加强城门的防守
就在他盘算着怎么进攻时,旁边有人出尖声的叫喊。
“阿啦啦,顶到我的肝啦!”
沈烨有些诧异的看去,只见一个男子正在努力“耕耘”
着,怒火朝天的他,立刻抓起一块石头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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