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乃轩有些难以置信地咂巴着嘴,最终无奈答应了下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转瞬之间,汪孚林又走到书案前,拿起一块徽墨磨了半砚台的墨,随即摊开一张纸,提笔蘸墨写写画画,不消一会儿,纸上就出现了几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是什么?”
“都是吃的。
应该是打南洋运过来的,你帮我打探一下消息,哪怕只有种子也行。”
汪孚林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是从美洲运到南洋,再从南洋转运过来的,但不打算对程乃轩解释太多。
他指了指上头的东西,一样一样地说道,“这个,可能叫辣椒,也可能叫番椒,红色青色都有,入口辛辣,和花椒姜黄有点类似。
这个一根根长的,上头是一粒一粒黄色的,大概叫玉米,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烤着吃煮着吃都不错。
这个大红色有点像果子的,大概叫洋柿子?也许是这个名,反正这么大一只,鲜红鲜红的,炒鸡蛋最为绝妙,生吃也滋味不错……”
程乃轩听汪孚林如数家珍似的说着一样样吃的东西,足足七八种,他到最后终于确定,他从前竟忽略了汪孚林的一个属性。
这家伙简直是吃货啊!
马家客栈中,秋枫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院子里的井边浆洗衣服,虽是井水冰凉,自己又坐在树荫底下,但如今的天气已经很热了,他时不时抬起手擦擦汗,渐渐就停下手中动作发起呆来。
这时候,汪孚林在程家大宅拜会程公子,金宝在知县官廨的李师爷那儿读书,只剩下他一个留在这里,虽说厢房还有四个轿夫住着,但那种孤零零的感觉仍然死死包裹了他,让他无法动弹。
他被程老爷送过来,前前后后已经快一个月了,汪孚林对他也着实不错,身边的书随他翻看,就是笔墨纸砚也都准许他使用,平时最多是教训告诫,从来不曾打骂过他。
论理他一个一张死契卖了给人当奴仆的,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应该知足了。
可有金宝的对比在,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无法甘心!
而且,金宝才只八岁,接下来几年兴许会大放光明,他却已经十一岁了!
难道就这样浑浑噩噩,再大几岁便随便娶个村妇,而后一辈子做牛做马?
想起卖了他之后拿了十二两银子,喜形于色的老父,秋枫只觉得眼睛发酸,不知不觉就簌簌掉下了眼泪。
他生怕被人瞧见,抬手正要去擦,突然只听得外间传来了一个声音:“秋枫,你家里人给你送东西来了!”
秋枫一下子呆若木鸡。
自从他被卖了,虽说就在歙县城中,可为了避免勾起心头痛楚,他一次都没回过家。
至于家中亲人,他也不觉得会费那个神来找自己。
可是,这样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偏偏发生了!
他下意识地丢下手中衣物,随便在水里搓洗了一下双手,湿淋淋的也顾不上擦干,就这么急匆匆地迈开脚步往外跑去。
可是,当他跟着那报信的伙计来到客栈一处小门的时候,却发现来的是个三十出头,唇上蓄有一丛胡须,脸上有几颗痣的男子,面目陌生,从未见过。
“是你爹让我给你捎点东西。”
来人笑容满面地把一个包袱递了过去。
秋枫见那伙计已经走了,他连忙用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手将包袱接了过来。
入手那沉甸甸的分量让他颇为疑惑,思来想去,他干脆当着来人的面将其解开,却只见里头是一套衣裳鞋袜,料子全都是最好的,针脚细密,往日他只在那些读书相公的身上见过,鞋子亦是黑头云履。
大为震惊的他盯着这些东西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抬起头说道:“我娘做不出这样的衣裳,也用不起这样的料子。
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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