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寻笙也去拿吃的,一路碰到不少陌生男人,都多看了她两眼,有的立刻让开请她先取食物,有的开口打听她哪个乐队的。
她一一礼貌作答,虽然稍感意外,但也没有在意。
许寻笙正站在汤罐前,给自己盛碗汤,听到旁边有道低沉温和的声音:“你现在是弹古琴,还是弹键盘?”
许寻笙转过头去。
大熊穿着深色连帽衫和黑色长裤,个子高,身材结实,看着比这大半个屋子的毛头小子和非主流青年都要沉稳冷峻。
他的脸并不十分漂亮,但棱角干净分明,肤色略深,是那种很有男子气的长相。
许寻笙对他一直印象不错。
上次两队交锋后,他们乐队作出的表态,令她甚至还对他有了几分欣赏。
于是她微微一笑:“键盘。”
大熊其实上次比赛就注意到这个女孩了,当时匆匆一瞥,比赛又紧张,只觉得长得不错,气质出挑,技术更是惊人。
也没多留意。
这次来,心态更闲适,如今遇到了,自然要多看两眼。
见她并没有表现出反感自己的搭讪,大熊自然而然也拿起个碗,跟在她身后,一边舀汤,一边说:“上次你的古琴跟乐队简直绝配,我死得不冤。”
许寻笙抿嘴笑了。
这男人心怀坦荡,讲话也不会无趣,她对他印象更好了几分,说:“你别谦虚,上次我们也是险胜。”
大熊更觉得这个妹子性格不错,笑笑,嗓音略低,说:“也不知道这次比赛会不会遇上,说实在的,我不太想和你们队对死磕。”
许寻笙莞尔:“我其实也不想,应该没那么巧吧。”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沿着餐桌取食物,大熊便亦步亦趋跟着她。
许寻笙打开一个餐架,结果盖子又自己合上了。
大熊已伸手过来,替她扶着。
许寻笙说:“谢谢。”
夹了之后又问:“你要吗?”
餐架里是水煮西兰花,大熊本来不想吃的,话到嘴边,眼睛却看到了她拿着餐夹的手,手指一根一根细长白皙,即使这样简单的一个动作,也显得很秀气。
他说:“来点。”
许寻笙给他夹完,他也放下盖子,周围人多,又有点吵,大熊这么跟着她,发觉她周身气质始终宁静的像是一个人在行走。
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安静了几分。
他问:“你为什么会去一支摇滚乐队?”
她这么一个人,跟朝暮跟朝暮那帮怼天怼地的小子,实在是不太搭。
许寻笙答:“朝暮是什么风格的乐队并不重要。”
大熊一愣,笑了。
许寻笙看着满盘的东西,心里却想:吃这么多,小野应该不会再念叨了,最近这小子有点婆婆妈妈。
想到这里,忍不住一笑。
大熊看着她嘴角的笑容。
她穿得很素净,却难掩身材苗条玲珑。
乌黑的长发带着点微卷,散在肩头,白玉似的一张脸隐隐带着莹莹光泽,那唇却是嫣红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