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家,罗红兰想起方萍英刚刚说他们还没吃早饭,立马去灶屋给他们下面了。
方萍英扶着罗志勇在院里的木椅子上坐下,正准备去灶屋帮着罗红兰一起下面,周云梅便跟了上来,还喊住她,“英子,你们昨儿没回来,在县城里住在哪里?”
“在医院,志勇的腿……”
方萍英的话还没说完,周云梅就大声嚷了起来,“啥,住在医院里?我听说县城的医院老贵了,那可都是有钱人才住得起的,你们昨儿两人都住在医院,岂不是把我给你的那些钱都给花了。”
“妈,你是以为我们愿意住医院还是咋的,医生说罗志勇的腿需要留院观察,不得已我们才要住在医院里。”
方萍英翻了个白眼,接着说,
“再就是,要是我们不住医院,就得出去找旅馆住,总不能我们在外头住上一宿吧。”
没想到,周云梅倒还真是振振有词的说起来,“在外头住上一宿也没啥大不了的,我以前和你爸去县城,晚上没地儿住,我们总是在县城的火车站过夜,不要钱,还有地儿睡觉,一夜能省下不少呢。”
要说起,这时候的火车站确实是个过夜的好地方,不用花钱,也有瓦遮头,前世的方萍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也曾在火车站睡过好几夜。
也难怪周云梅能想起这个地方,但却也由此看得出,在周云梅心里,钱远重要过她儿子的腿,一回到家没问过半句罗志勇的腿怎么样,只是一个劲的在追问钱的事情。
想到罗志勇还口口声声的说要多给家里寄钱,还减轻他父母的负担,她有些心寒。
看着周云梅淡淡的说了句,“这个钱不能省,志勇的腿行动不方便。”
“那你呢,你腿没瘸吧。”
周云梅冲口而出。
说完,见方萍英看着她,自知自己这话说的过份了,她又立即挥挥手,“算了,算了,花都花了,再说也没用,你们昨儿还花剩下多少,把钱给我。”
方萍英看了她一眼,一边帮着罗红兰煮面,一边直言说道,
“妈,昨儿你给的那些钱本就是志勇从别人那里借回来治腿的钱,就算是没用完,将来也得要还给人家,况且我们下个月还得去县城一回,那钱就暂时放在志勇那里,省的我们下回还要去你那拿。”
方萍英原本是想说钱放在她那,但想着才已结婚,不想弄的家里天天争吵不休,让人看笑话。
她说钱在罗志勇哪里,要是周云梅去罗志勇那里拿钱,她倒是想看看罗志勇心里会怎样想。
方萍英倒不是说要挑拨他们母子的关系,而是她觉得罗志勇因为觉得自己愧对家里,对家里有些事情太过于纵容了。
----买了个机械键盘,打字太爽了,嘿嘿。
——————
声明:表字不是写错,因为最近严打,所以用和谐的字代替一下,么么。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a><a><a>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大唐天宝,顾青身着布衣从烟尘里走来,在长安皇城的大道上,看着鳞次栉比的华丽殿宇,一步,两步,步步生莲。他渐渐握住了这个强盛王朝的脉搏,也看到了饱受挫折打击的李隆基那张灰败阴暗...
市二中的高中部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做好校长,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手下,学生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一代魔帝,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