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调整了下姿势重新抱好吉他,问覃子朝,“给你个机会,挑首歌。”
覃子朝想了下:“那天咱们从柳安回来,你在车上放的那首就很好听,会么?”
“HeyJude?”
“嗯。”
江闻皓抱着琴恍了下,低声咕哝了句:“怎么选了这首。”
覃子朝刚想说没关系,换一个也行。
江闻皓已经调整了个姿势坐好,舒了下气,指尖一扣拨动了琴弦。
随着舒缓的前奏响起,他那独属于少年的,带着慵懒却干净的嗓音在黄昏的宿舍里响起: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intoyourheart
Thenyoucanstarttomakeitbetter
……”
他的发音很好听,还带着些英式的腔调,一点不像个不学无术的学渣。
斜阳染在他的身上,将他的眉眼柔化。
虽然仍是副懒洋洋的样子,但自内而外所释放出的更多是纯净、温和。
还带着些,形容不出的怀念。
覃子朝一不小心,就再次深陷了。
直到对方弹完了一整段,将手伸到他面前打了个响指,他才蓦然回神。
“好听。”
覃子朝找了半天才找回声音,“你是怎么学会弹吉他的?”
“我妈教的。”
“她一定是个很有才华的人。”
覃子朝由衷道,“文艺汇演就上这个吧,绝对轰动全校。”
江闻皓舔舔嘴唇,将吉他装回了琴袋:“这首不行。”
“为什么?”
“不想。”
江闻皓淡声说,“给你唱唱就算了。”
他没有说,因为这首歌是他妈教他弹唱的第一首。
他还记得当时他妈摸着他的头跟他讲有关这首歌背后的故事。
Jude是约翰列侬和前妻的儿子,两人离婚后,创作人保罗为了让Jude不再难过,于是写下了这首歌希望他勇敢。
虽然没有理由,但自从江闻皓的妈妈过世后,这歌便从此对他有了特殊意义。
原本是不打算再当着人唱的,只是覃子朝刚刚又提起,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他唱了。
“那就换一首,还是周杰伦吧。”
覃子朝说。
接着又在心里接了句,我也不想别人听。
这句绝对是实话,刚听江闻皓这么说完,他其实还挺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