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怪奇小屋(十)
燕月明很紧张、忐忑,他第一次遇见会说话的NPC,这个NPC还主动跟他问好,请他喝茶。
它的话,落在燕月明耳朵里就自动翻译成:“大郎,喝药。”
不过这一切的情绪,都在看到小姨的信时,化为乌有了。
“是我小姨的字迹,是她!”
燕月明拿着那张叠成了豆腐块的薄薄宣纸,展开它的动作都小心翼翼的。
这二十年如一日的狗爬的字,除了他小姨还能有谁?
闻人景也激动地凑过来看,“还真是你小姨啊?”
燕月明用力点头,眼泪都不争气地要掉下来,因为你看看小姨在信上写了什么?
她写道:
【亲亲小明,见字如面。
我走了,不要挂怀,又不是不回来了。
之前也不是骗你,是我真没想起来,这不,一想起来事情就有点儿失控。
我原本打算在浦匣子弄等你回来,但午夜梦回,我又记起了一些倚红船上的旧事,一时激动,就风风火火赶到了和平街14号,谁知在那里碰见了鸩。
我跟他打了个照面,还以为他是闯空门的小偷。
谁知道他是那只秃毛鸟。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一切都是意外,都是误会。
就像我17岁的时候,以为自己是主角,要去拯救世界,谁知道后来才发现不是。
不过这也无关紧要,不管是不是主角,只要人活在世上一天,就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而我之所以去和平街14号,是因为一条狗,它叫大黄。
别叫错了,它会咬人。
我与大黄在倚红船相遇,一起经历了许多冒险,是患难与共的朋友。
我曾经答应过它,要带它一起走,带它回家。
而它在掉进缝隙前,就住在14号。
可惜我失约了。
大黄并没有回到14号,我不知道它最后去了哪里,如果你有幸碰到它,千万别说是我外甥。
好了,说了那么多,我想你肯定很关心我的安危,但是小明,我有不得不去一趟胡地的理由。
但具体是什么,我现在还无法细说。
昂丁是值得信任的,但仅限于它摘下帽子的时候。
切记、切忌。
还有,照顾好自己,学学小姨。
有事没事多抱抱花园路的大腿,我虽然很多年没见你学长了,但以你小姨我的毒辣目光,他长大了肯定是个绝世大帅哥。
不亏。
小姨爱你。
么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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