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白骨开道,叮咚无阻。
犯人背着沉重包裹,脚步轻快。
他们熬过了最冷的夜,踏过了最深的雪。
他们曾在贵人脚下战战兢兢猪狗不如,也曾日复一日混混沌沌。
混浊懦弱的魂魄被落地的血浸泡,被漫天的雪清洗。
他们已是一根无坚不摧的白骨。
婉娉煮粥,米香飘出车厢,犯人们知晓小娃娃睡醒了。
金奴把背上的大包给义姐拖着,他快步跑到穆七林的旁边,塞过去他用金丝缠的小手镯。
他给金府的贵人当脚蹬,他没跪稳晃了晃,挨了三十个鞭子。
官差来抄家时,他跑到金府首饰铺后院,咬着头发撕开血痂,把金丝藏入了一条条重新凝起来的血痂中。
他身上有三十条伤口就藏了三十根金丝。
穆七林:“你自己留着,到了北疆有很多花钱的地方。”
金奴:“我出汴都时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根金丝,我现在有暖和的羊毛衣,有饱肚的土疙瘩,还识字了。
把我们丢到北疆随便一个地方,我们都能好好的,这金丝没用了。”
若是木头雕刻的小木镯,穆七林会替小闺女手下,这个金镯子穆七林不收,无论金奴说什么。
金奴找到婉娉,婉娉明白金奴的心,她也想把所有珍贵的东西捧到婵婵面前,委婉:“今年气温低,北疆的情况可能比我们路上遇见的村落更糟糕。
北海只认金子不认银铜,金子越多我们立足越快。
沾了血的金丝总归不吉利的,你若是不在意,到了北疆我用金镯子换北海的羊毛和粮食。”
金奴点头,还把剩下的准备给婵婵缠个小发冠的金丝全给了婉娉。
他被贵人踩在脚下,跪趴着见过许多的精美佩饰。
他用金丝缠成金镯子后,没舍得磨平也没舍得雕刻,便是想着婵婵缺钱时可以从你金镯子上抽一根金丝。
听婉娉的安排,这金镯子又要用在他们的身上了。
他们都欠婵婵的,不过不要紧,他们都是婵婵的人。
金奴认真:“来年我做婵婵的脚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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