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向隅脑子宕机了片刻。
“……我说过这话?”
“你自己都忘记啦?”
狂人的男粉丝并不介意地烟嘴偷笑,“其实杂志上也有,在另一页上。”
宋向隅求证似的去翻了翻,果然翻到了这句话。
提问:“您喜欢什么花?”
答:“红玫瑰吧。”
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所以在520的那天,裴牧川送自己玫瑰花的那次,是因为看到过这句话吗?
可是他知不知道,他不是天生喜欢红玫瑰。
是因为那红玫瑰,是裴牧川送过的。
看见宋向隅怅然若失的表情,化妆小哥还以为他是突然想起了几年前的东西心中感慨,便不动声色地退下去了。
宋向隅招呼身边的小马,“我去一趟卫生间。”
“行,”
小马给他收拾了一下桌子,“哥等会儿就要走红毯了。”
“放心,我很快就回来。”
宋向隅起身,手指轻轻撩起额前蜷曲的刘海,眼角的珠光衬得整个人华贵精致。
他很漂亮,在所有的男歌手之中,他称得上是最美的一个。
不过他不想指着自己的脸吃饭,这么多年来,除了偶尔能开两场演唱会、发表自己的专辑之外,他几乎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他不想像现在这样得过且过地活下去,但是又好像不得不这样。
厕所那边的灯光并不亮堂,宋向隅的注意力本就不集中,一不小心就撞上了别人。
那人好像是故意似的,将人很大力地撞倒之后,又伸出手拉住了宋向隅的胳膊。
宋向隅晃了晃身形才稳了下来——他下意识地去看撞到自己的人是谁。
“小隅。”
男人的声音略微沙哑,可以听得出声音的主人并不年轻,“你经纪人带你过来的?”
宋向隅的心颤了两下。
他抬起头来,在黑暗中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对视了。
那个男人推了推银框眼镜,他身着一套灰黑色西装,穿着油得发亮的皮鞋,和那个小山村里的男人判若两人。
可是宋向隅不会不记得他。
“瞿……总。”
他艰难地开口,然后像是被烫着了似的甩开了手。
宋向隅在打量着瞿盟远,对方显然也在打量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