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斯闻言,面色微沉,沉吟了一阵,浅笑道:“好吧。”
西蒙见状,点点头,露出满意又和善的笑容。
他心中判断道:“此人既然能同意交接奴兵,那说明他不想搞急的当场动手,而是缓缓图之。”
“色雷奴兵出自安息群岛,也是训练有素。
只要通过这面指挥旗帜举行交接仪式,他们的主人就会转移。
现在他们就在营寨外列阵,随时可以举行仪式。”
霍尔斯很配合道。
“好,开始吧,咱们就到寨门上吧。”
西蒙点点头,应道。
“可以。”
没过多久,他们便在各自亲兵的护卫下,登到寨墙上。
这里有一条两米多宽的通道,木质架构,但挺结实的,人走上去纹丝不动。
“今天,在色雷海神的见证下,你们的主人将更换为我身旁的这位西蒙男爵!”
霍尔斯简简单单的吼了一嗓子,然后把他举着的一面浅绿色的旗帜交给了西蒙。
这旗帜大约有一米六高,旗面半米宽,上面绘着一个张牙舞爪的章鱼哥。
“拜见新主人!”
营寨下的二百五十六名色雷奴兵,皆着绿色布甲,持长矛与小圆木盾,全都半跪,叫了一声。
“起来吧!”
西蒙大喝道。
“是!”
奴兵们应声起身。
“后退三步!”
西蒙举着旗帜命令道,奴兵们依言退了三步。
“前进一步!”
他又叫着,奴兵们向前走了一步。
服从性还行,队伍虽然不算整齐,但也勉强能走条直线。
看的出来,色雷奴兵不怎么样,体格比侍奴兵强点,但很有限。
无论是体质还是纪律性,都比不上奴隶湾出品的从徒兵,他们出厂时,还是一身皮甲呢。
色雷奴兵的水平,大约处在侍奴兵和从徒兵中间吧。
“霍尔斯爵士,这一个色雷奴兵多少钱买的?”
西蒙笑了笑,闲问道。
“三枚金鹰。”
他面无表情,不喜不悲的回应着,眼角余光看着营寨内,似乎在观察防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