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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读书人的嘴骗人的鬼(第2页)

他不是不想做诗词的搬运工,实在是不擅此道。

而且他熟悉的那些情诗,多为前人所做,干脆不走寻常路。

秦可卿第一反应是惊讶,这肯定不是诗词。

第二反应是有趣,通俗直白的话语,相比起诗词来说别有韵味。

第三反应就是羞涩了,这句子太过于直白,直接相约百年了。

秦钟疑惑不解的望着家姐,看着她脸上不断变幻的表情,搞不懂写了啥,怎么激动成这般模样。

“你,你再给他送一封信过去。”

秦可卿自己都没想到,称呼已经下意识的变了。

秦钟翻了个白眼,总是让我来回跑個甚。

“钟哥儿辛苦了。”

陈然拿出了二两银子,塞进了秦钟的手中“拿去花。”

之前还挂着脸的秦钟,当即露出笑脸“不辛苦不辛苦,以后你们送信只管招呼。”

什么叫人情世故,这就是了。

哪怕是童工再便宜,也得付费。

第二封信就正常多了,就是简单的问候。

这次他没有回信,而是取出了之前准备好的饰盒,塞进了秦钟的怀里“回去给你姐。”

秦可卿接着饰盒,打开一看是一支做工精美的金簪。

份量不算多重,可那几欲振翅高飞的金凤,端的是手艺绝伦,让她看的爱不释手。

“这份手艺,没有几十年的打磨,绝对做不出来。”

陈然如此大方,秦可卿眸中水意氤氲,好感度直线飙升。

红楼梦世界里的诸位金钗们,绝非纯真无邪小白花,没谁是完美的,都有各自的缺陷。

有着自己的期望与述求,各种伶牙俐齿的互撕从没断过。

秦可卿的性子软,属于那种谁对她好就能逐渐靠近的类型。

当然了,所谓的对她好的前提,是投其所好。

就像是秦可卿喜欢珠宝饰,没有足够的财力,想当舔狗都没机会。

原著里与贾珍等人暧昧不清,总不可能是因为练父吧,秦邦业还没死呢。

贾珍那等半大的老头,没脸没身材没气度的,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也就只剩下财货了。

陈然看的清楚,上来就是投其所好。

有了珠宝饰开道,所谓感情基础自然是突飞猛进。

这一日,陈然写信给秦可卿,约她过几日去郊游踏青,只要能够约出来,基本上就算是成了。

“公子。”

尤三姐在屋外出声“有自称是顺天府郝大人的家人求见。”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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