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以为这便是默认了。
心里盘算,我将他当乌鸦,他将我当妖怪,倒也十分和谐地平衡了。
他长臂舒展,照空一拂站起身来,身上已是多了一件赤金色的锦袍,耀眼夺目堪比初升旭日,我端详一番,觉得他除了眉毛比我浓些,眼尾比我上挑些,鼻子比我挺拔些,身量比我高些,还有就是身上多了个不明之物,倒真真没看出个所谓的“男女之别”
别在何处。
“可有泉水?”
锐目一扫,最后居高临下停在我的脸上。
“道友且随我来。”
纵然这鸟儿脾气不是很好,但是我们做果子的自然不能和一只鸟一般见识,从善如流乃是正道。
我庭中有一方清泉,终年氤氲缭绕,老胡常赞:“桃桃这里倒实是堪比天宫仙境。”
虽然我以为老胡未必上过天宫,却对自己这泉池亦是十分满意。
那喜鹊见了清泉,脸色方才好些,伸手一招,手上便多了个白玉耳杯,舀了半杯泉水,品茶一般望闻问切一番方才入口,良久道:“这泉水尚且甘冽,勉强入得口。”
我没仔细听他说些什么,只是看他这样随手一变便可变出这样精美的杯子十分羡艳。
我虽懂变换之术,却终需凭借个草啊叶啊什么的,凭空是变不出来的。
老胡也不行,长芳主倒是可以的。
足见这喜鹊不但是个仙,还是个品阶颇高的仙。
委实可叹我当时动作不够迅速,不然趁其昏迷之际取了他的内丹精元,说不定此时我已位列仙班了,如今,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还得委屈自己伺候于他,
一嗟三叹哪!
忽觉头上有异,抬眼一看却是那喜鹊捏了我的发髻把玩,话说起来,我的发髻就如此好玩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物癖”
。
“你这小妖,叹的什么气?”
这喜鹊看来记性比老胡还要不如许多,张口闭口唤我小妖。
我兀自坐在泉边,除了鞋袜,将脚泡入泉水之中,沁凉舒爽十分惬意,踢水踢得正是欢畅,却见那喜鹊黑了半边脸,“这泉水是做甚用的?”
我十分纳罕,“泉水自然是洗足沐浴浣衣用的。”
“你!
……”
那喜鹊脸色又由黑胀红,捂着嘴便开始干呕,半晌后怒气冲天冲我道:“蛮荒小妖,龌龊不堪!”
发现自己穿越到史前,祁苏是很无奈的煮肉连盐都不放的原始社会,简直贫瘠得让人迎风流泪。算了,哭没用,得肝有植物系异能,就算在原始,他也能过得风生水起终于,荒凉原始被建设成了悠然见南山的归隐田园,祁...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