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栓塞,一个可怕的名字。
做过功课的丈夫当然知道。
而现在的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跪在地上,祈求苍天的保佑,祈求这么多产科专家的救助可以有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手术室的大门终于重新打开,夏晓曦戴着氧气面罩,挂着输血袋,被医生推了出来。
丈夫猛地扑了过去,根本来不及多看一眼刚刚降生的孩子,扑在夏晓曦的身上呼唤着她的名字。
“病人还没有度过危险期,你不要这样。”
一名医生说,“如果明早她能醒得过来,就算是渡过一大难了,也算是在鬼门关前绕了一圈。”
这一夜,丈夫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
他一夜没睡,自己的头发都快被揪完了。
他想了很多,他不知道万一夏晓曦有个三长两短,他该怎么办。
天蒙蒙亮的时候,奇迹般的,夏晓曦睁开了眼睛。
虽然她还不能活动,但是看着喜极而泣的丈夫,还有孩子的小脸,夏晓曦的双眼模糊了。
案情×剖析
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后引起的肺栓塞、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一系列严重的症状,是极其严重的分娩并发症,也是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发生概率小,但是一旦发生,就有半数以上的病死率。
很多羊水栓塞导致的猝死者,都是在半小时之内死亡。
也有因为凝血功能障碍和肾衰竭在数小时后死亡的案例。
羊水栓塞有数种死亡机制,其中一种死亡机制就是我们上一案例中讲过的肺血栓栓塞,但其死亡机制并不仅限于肺血栓栓塞。
显然,羊水栓塞的防治并不属于法医学的工作范畴。
可是,法医却要经常接触羊水栓塞死的案例。
很多孕产妇在送往医院分娩时是正常的,但是突发羊水栓塞死亡的过程迅速,从而造成很多孕产妇家属的不理解,他们认为是医疗事故导致产妇死亡。
因此,由羊水栓塞死亡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医闹、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在引发医疗纠纷后,会涉及法律问题,该类案件中尸检、明确诊断就属于法医学的范畴了。
在当今自媒体时代,一条微博就可以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可以误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所以,让更多的人了解羊水栓塞的发生原理、发生过程和尸检表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般对于羊水栓塞的法医学检验并不复杂。
案件时间、空间的特定性,决定了在这类案件中,可以直接排除很多可能的原因,只要抓住羊水栓塞死的病因、死因、死者死亡前的症状和法医学检验要点,很容易得出最终的死因鉴定结果。
一、病因
教科书上对羊水栓塞的病因有如下总结:羊水主要经过宫颈黏膜静脉、胎盘附着处的静脉窦进入母体血液循环从而导致羊水栓塞。
在胎膜早破、人工破膜后,或者宫颈损伤、胎盘早剥等情况下,子宫存在病理性开放性血窦,加之宫缩过强,羊膜腔内压力过高,羊水会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过程,最终可能导致死亡。
二、死因
羊水栓塞导致死亡的原因,除我们前一案例阐述的“肺血栓栓塞”
导致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以外,还主要有两种。
一是过敏性休克。
羊水中的有形物质或者异体蛋白可以成为母体的一种过敏原,一旦过敏性休克发生,血压可以迅速下降甚至消失,母体在数分钟之内就可能死亡,所以在羊水栓塞发生后,通常要进行抗过敏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