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基本可以肯定,死者夏晓曦是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
根据聂之轩的推断,案件很快侦破,原来是夏晓曦的男友,为了摆脱她的纠缠,趁夜色潜入夏晓曦家中,将其打死,然后搬来液化气瓶,焚烧了尸体和现场。
案情×剖析
烧死
烧死是指由于火焰、高温固体、强热辐射、电火花等热源所致的损伤而导致的死亡。
它和之前讲过的中暑死同被归为高温死一类。
在法医中,一般把死亡原因归为损伤、窒息、疾病及衰老、中毒、电击、高低温六大类,高温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
烧伤和烧死与中暑死最明显的不同点为软组织的毁坏。
烧伤中,Ⅰ度烧伤只是皮肤红斑;Ⅱ度烧伤,会产生表皮细胞的坏死,小动脉和毛细血管扩张、通透性增高,大量血浆成分外渗,使表皮与真皮分离而形成水疱;Ⅲ度烧伤,是指组织坏死;Ⅳ度烧伤,是指组织炭化。
医院经常会用几度烧伤来形容烧伤的程度,用烧伤面积是体表面积的百分之多少来形容烧伤的范围。
很多同学对这些数字并没有概念。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的一个巴掌的面积,通常占人体表面积的1%。
烧伤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范围,就会导致机体死亡。
但是火场中被烧死的人,并非都是因为火焰直接作用而死亡的。
火场中的人,死亡原因是非常复杂的。
1.窒息或中毒。
在火场中,会产生大量的高温气体,这些气体使得受害者不能呼吸,迅速窒息死亡。
另外,火场中可能会产生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气体(化工产品燃烧后的产物),这些气体可能会导致机体内窒息,或者中毒。
2.烧伤。
受害者体表被广泛烧伤后,剧烈疼痛或失血、失液会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或者创伤性休克,从而导致死亡。
机体内红细胞被破坏后,会释放出大量的钾,机体也会因为高钾血症而心搏骤停,从而导致死亡。
即便是当时被救,体表大面积受创者,还会因为并发症或者继发感染而危及生命。
3.其他。
在火场中,还会由于现场物品倒塌、高坠等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
或者因为过度惊吓导致原有疾病急性发作而猝死。
面对火场中的尸体,法医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死亡方式的问题。
也就是说,要最先分辨死者是生前被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
喜欢历史事件的同学都知道,早在三国时期,我们就掌握了分辨生前被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的办法,就是著名的“张举烧猪”
故事中提到的方法。
现代的法医也仍然沿用这种办法,会观察火场尸体的气管内侧,看有没有附着烟灰和炭末,有没有热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存在烧伤改变,比如喉头水肿、黏膜充血、出血、坏死、水疱,产生白喉样假膜,容易剥离等),从而判断在起火时,死者还有没有呼吸。
除了观察呼吸道,为了稳妥起见,法医还会观察死者未烧毁的皮肤是否存在烧伤的生活反应,是否存在休克肺的表现,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高不高,等等。
如果死者不存在上述改变,法医就要进一步去研究死者究竟是怎么死的,也就是去寻找其他可以解释死者死亡的原因,是外伤、机械性窒息,还是中毒。
在寻找到死因后,再分析该种死因能不能用火场中的情况去解释。
如果不能解释,那么这可能就是一起命案。
当然,死亡方式的确定,不能仅仅依靠法医。
毕竟火场中的尸体通常损坏比较严重,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医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