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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姐。”
傅春锦只要一合眼,便能浮现出沈秀那张娇艳的笑脸。
家里有她在,她便有回家的期许,吃饭有她陪,哪怕只是寻常小菜,也有了不一样的滋味。
每晚忙完米铺的事后,她只要踏出米铺的大门,便能看见沈秀提灯在门口等着她,一起回家。
那盏灯笼的灯影昏黄,却足以照亮她的前路,渲暖她的整个心房。
弟妹很好,岂能耽误了她?弟妹应该有比弟弟好千倍的少年疼爱,应该有个更好的家照顾,跟着她这个抛头露面的姑娘,只会耽误了弟妹下半生。
这个道理傅春锦比谁都清楚,只是她更清楚,她舍不得弟妹走。
陈捕头肯定不会同意闺女留在这里学做生意,哪怕傅春锦信中写明了,若是陈捕头同意,她便与喜丫义结金兰,一边教她,一边给她物色好人家。
天下哪有男方退婚了,还厚脸皮留在男方家的姑娘?陈捕头是公门中人,是要脸面的人,他只会与傅家断得干干净净的。
弟妹是会回去的。
每次想到这点,傅春锦心弦微颤,心房一片酸涩。
事到如今,弟弟回不回来,她已经不在乎了,她只在乎喜丫走后,能不能找门更好的亲事,以后会不会有人好好待她这样好的姑娘?
“唉。”
傅春锦垂下头去,沉沉一叹。
不觉天边已经蒙蒙亮起一线鱼肚白,又是一个清晨到来,意味着弟妹在家的日子又少了一天。
意识到信差随时可能带来回信,傅春锦只觉胸口闷闷的,虽然已经知道结果,却还是期待陈捕头会给她一个惊喜。
这两日鱼婶新买了两只鸡,就养在后院之中。
“咯咯——喔!”
公鸡抖了抖鸡冠,引颈一唱,后院便有人陆续起身。
当然,第一个起身的只会是沈秀。
傅春锦连忙吹灭灯烛,快步走至窗边,藏身窗户后,悄悄看向了外面——沈秀在家时,从不绾髻,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她这样的打扮,红绳绾起一个大马尾,一身月白色的劲装就出来干活。
沈秀打开房门,伸展了一下双臂,下意识地往这边一看。
傅春锦慌然往后缩了缩,只觉心跳蓦地快了一拍。
沈秀轻轻一叹,打起精神,准备先把灶火起了,把白粥熬上。
听着沈秀的脚步声走远,傅春锦再探出半个脑袋,看着沈秀的背影钻入了厨房,她轻舒一口气,笑嗔自己怎会突然生了怯意。
怕什么呢?
傅春锦哑然轻笑,捋了捋鬓发,她想,最后这几日就多陪陪弟妹吧。
当下打开了房门,径直走向了厨房。
“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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