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中下旬的b市,天气阴冷,温度比n市低很多,空气又干燥,寒风像刀子刮得人脸疼。
向晚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向丽华已经帮她把行李收拾好了,甚至连明天早上她出穿的衣服也准备好了。
晚饭时,向丽华不忘在餐桌上叮嘱她“晚晚,你明天到了b市,出门一定要记得戴帽子和口罩。
还有那边冷,羽绒服我也帮你装进行李箱了,你多穿点,千万不能冻着自己。”
向晚耐心地听完,乖乖地点头。
向丽华伸出手臂,温柔地摸了摸丫头的小脑袋,她蹙着眉,还想叮嘱些什么,却一时想不起来了。
明明丫头没回家前她在心里一条一条记得好好的,现在又全忘了。
年纪越大记性越不好了。
向丽华给向晚夹了一块糖醋排骨,继续说道“晚晚,妈妈今天收拾书房,在书架底下现了一本日记本,带着密码锁,我擦干净放书桌上了,你吃完饭去看看是不是你的?”
向晚从小学开始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初中开始,就换成了女孩子之间都很流行的手账本了。
但是手账耗费时间和精力,向晚现在一个月能想起来记一次已经算是勤快的了。
晚饭后,向晚去了书房。
书桌上摆着一本天蓝色封面的日记本,旁边果然挂了一把密码锁,三个数字的那种。
向晚认出这是她小学时候用的日记本,拿着它回了房间。
先输了自己的生日,612,不正确,没有打开。
她又随机试了几次,还是不正确。
向晚鼓了鼓腮帮子,吐出一口气,放下了手里的日记本。
明天她还要去参加选拔考试,她就算好奇里面写了什么还是等考试结束之后再想办法打开吧。
不过……小学时候的日记应该很幼稚吧?
大概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吧。
这么想着,她打开抽屉,将日记本放了进去,合上抽屉之后,拿出了奥数辅导书和练习卷。
快十点多,向丽华端了一杯热牛奶送进来,“晚晚,喝完牛奶就去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相信自己,你没问题的。”
向晚轻轻地“嗯”
了一声,弯了弯唇“谢谢妈妈。”
脱脂牛奶,没什么甜味儿,只有奶香味,对于嗜甜的她来说,跟喝白开水没什么区别。
向晚不受控制地想起了,下午放学前霍珩喂到她嘴边的那颗软糖。
少年指骨修长,骨节分明,皮肤很白,看起来比糖果还要动人。
她本来想拒绝的,却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就张嘴含了过去。
向晚还在呆,放在桌上的手机振动起来。
来电显示——霍珩。
向晚手顿住,目光滞了一瞬。
这还是两人交换了手机号码后,第一次用手机联系,也是第一次他给她打电话。
向晚很快回过神,她拿起手机,接起来“喂?”
电话那端挺安静的,清浅低沉的呼吸声传来。
隔了几秒,微哑的少年嗓音响起来“在外面小心一点,照顾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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