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诱饵===
“呃,做侦探不会像福尔摩斯先生那样声名显赫,反而会惹来很多麻烦,一个化名是很有必要的。”
约翰试图辩解。
他知道,问题关键并不在使用假名,而是他用了这么明显的假名。
黑礁镇的阿贝尔医生一听就知道,而詹森自称英国人却对这个假名毫无反应,完全不了解约翰·多伊这个名字在英语语境里就是“某人”
、“某个不知名的男人”
的意思。
以詹森的外表,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怎么也不应该忽视这点吧?这不就等于自贴“说谎”
、或者“读书太少”
的标签吗?
当然啦,詹森这个情况会更严重一点,因为詹森并不是乔装打扮的外国人,他连人都不是。
现在詹森意外获知约翰·多伊是个假名,还是非常假的名字,必定想起两年前在黑礁镇的经历,邪神也要面子的!
当邪神发现自己竟然第一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在侦探面前露了破绽,还是读书太少导致的,邪神不会生气吗?
约翰打赌盖密尔不会,詹森就很难说了。
“这个……全都是巧合,我一直使用假名,对谁都用假名。
包括写在行李箱上的名字,银行户头,租房合同上的签名……”
西风号海难发生之后,约翰的行李箱与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就落在了詹森手里,包括那封写给康纳尔牧师的信件与照片,詹森很可能是因为看到行李箱上的名字产生了误会。
反正约翰确定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向詹森、盖密尔报过这个完整的假名。
“约翰这个称呼不能算假名,我的全名里面真的有这个词!
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
詹森:“……”
全英国叫约翰的人加起来可以塞满一百个酒馆。
侦探还强调了“全名”
里面有约翰,英国人的名字是由教名、中间名、姓氏组成的。
大部分人只有一个中间名,也有人拥有两个甚至三个中间名,知道一个名字叫约翰有什么用?这话说了跟没说是一样的!
约翰诚恳地建议:“阁下,我也建议你给自己的假名编得完整一点。”
“不用了。”
詹森冰冷地拒绝,他今天又换上了黑礁镇酒馆初次见面的那套衣服,透过单片眼镜的反射,淡蓝色的眼睛看起来毫无温度,“我们还是谈谈加钱的事吧。”
约翰:“……”
詹森加重语气强调:“这件事本来应该在几天前就商议的,我还专门去拜访了你,可惜当时你满心满眼只有你的床铺。”
甚至为了睡觉,不惜曝光盖密尔的委托内容,气得詹森原地消失。
“是这样吗,我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