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场外观众的评点——
八叽:哦,原来这个故事是《动物世界》!
七崽:不,是《人与自然》。
(PS:小草故乡是被观涛烧哒,感兴趣的指路第12章嗷)
——
第37章
离开烧成焦土的故乡的第二天,一草一鲛一刺猬结伴同行。
行路还在山间,来时往东,接下来往西,晗色接下来想去东海。
当然了,刺猬太小走不快,于是它先是被安置在晗色的肩膀上。
但因受伤虚弱,爪子抓不牢衣服,它于中途啪叽一下摔下来,越发狼狈了。
晗色以为这小东西摔死了,赶紧捡起来还嗷了老长一嗓子,把刺猬嗷得先本能团成一个球,再张开球向他袒露肚皮以示安好:“啾啾……”
它的声音细弱得很,听起来像是要断气的,晗色抓耳挠腮,最后在自己衣服上做了一个兜,把它装在里面带着。
于是毛扎扎的小刺猬钻在晗色的衣兜里,两只爪子扒拉着兜兜的边,随着赶路时而昏睡,时而清醒地仰首,巴巴地看着晗色。
余音贴在晗色左右,时不时抗议:“晗色,为什么要带上它一起走啊?”
“唔,就是感觉它待在那活不长久的。
我送它走远一点,找个好山好水的地儿,再把它放生吧。”
晗色低头用食指刮一刮刺猬,它便往他指尖蹭蹭,微弱地啾啾两声。
余音一看那刺猬就莫名地感觉到一阵焦躁:“我总觉得这小东西不是个好东西,它身上还有妖气!”
“世间万物,有悟性的都能汲取灵气修炼,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晗色轻搔刺猬,“我的故乡本来也算是一片安静的桃源,最适合我们这种不起眼的小东西修炼了。
如果不是那奇怪的灾厄,也许它现在努努力,修为更上一层了。”
余音说不过,也伸出一根食指去戳那刺猬的小脑袋:“总之我也看着它,要是它有什么不对劲儿的,我就……”
刺猬默默地撇过头贴住晗色的指尖,背上的刺竖起来。
晗色看着它笑起来:“行了,别欺负它了,巴掌大的毛扎扎,跟颗松果似的,能干什么坏事啊。”
“要不你把它给我,我来带着它。”
“嗯……等过两天给你。”
晗色支过去,耳朵也动了动,“余音,我听见水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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