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里的关澜看起来还是很好,穿了件宽松的equipment衬衫,下摆束进牛仔裤里,抬手在黑板上画下兔子家复杂宛如《百年孤独》的族谱。
齐宋看着,觉得也是时候释然了,既然彼此都已经回到一以贯之的轨道上。
而且,这应该是他有情史以来分手分得最轻松的一次。
与姜源的想象不同,他的单身生活实在不算丰富。
在此之前,总共经历过两次分手,都不算愉快。
第一次是在大学里,和一个外国语的女生,送牛奶认识的。
她一早听到三轮车的声音,会到窗口来看他,退瓶子的时候在上面写了个手机号码。
但那只是一段轻浅的小恋情,远没有到追究爱不爱的地步。
两人相处不久,女孩每天时不时地追问,你今天去了哪儿?都干了些什么?你在看什么?讲给我听听。
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仅仅这些就已足够拨动开关,让他决定结束。
几次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之后,女孩把他忘在她那儿的一本书拍照挂了大学城的公共论坛,选的标签是“失物招领”
,但正文里却提醒大家警惕总在看这本书的人。
言下之意,渣男,大渣男。
当时应该还没有“渣男”
这个词,但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齐宋记得很清楚,那本书是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他这人其实很少看小说,平常读的大多是专业书、文献和案例集,完整翻过的小说好像只有三本——《平凡的世界》、《教父》以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他对爱情的理解大致也来自于此,孙少平做梦,迈克尔被雷劈,托马斯找死。
最后这一本现在的译名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他最初读到的是图书馆借来的旧版,便也更习惯原本的名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那是一年寒假,宿舍里只剩下他一个人,趁春节用工荒,在附近一家饭店找了个跑菜的工作,几天夜班连下来,作息有些混乱,睡不着的时候翻几页,一个假期断断续续地读完,后来又时不时地拿出来看。
那时的他因为这本书开始看尼采,但却完全不能理解或者说认同书中人物的行为。
如果让他复述这个故事,那就是一场托马斯的悲剧,因为爱上了特蕾莎,与她同居,结婚,为她返回波西米亚,以至于医生不做做清洁工,最后落魄潦倒,死于车祸。
而托马斯最初收留特蕾莎的理由近乎荒谬,只是因为她没有地方去,决定和她结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她离开他不能活。
似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很警惕这样的人,弱小,依附,离开他不能活。
别人也许会觉得他太现实,但他知道这只是自知之明,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维持这种高需求的关系。
在至呈工作几年之后,他认识了韩序。
那时的她刚刚从美国回来,两人因为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
同事淘里出去吃饭,有人抱怨红色炸弹,他听见她玩笑,说:结婚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挑战人类极限的活动,所以要付费观摩。
又有人说:这种钱有去有还,过两年行情见涨,反正不会亏本。
韩序却道:婚姻制度被发明出来的时候,人类平均寿命才三十多,白首永偕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现在人均期望寿命都翻倍了,谁还结婚啊?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齐宋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和他一样想法的人,他们可以维持一种精巧的距离,不远,但也别太近。
而且,韩序也符合他过去定下的那个标准,名校毕业,留学归来,外形优越,有很好的工作和收入。
别说离开他能不能活,他就算暴毙,她都能好好的。
然而,相处几年之后,韩序改变了看法,也许并不是真的想结婚,而是为了在35岁之前生孩子。
毕竟现实就是这样,如果不想太过特立独行,女人想要孩子,必得配货一个丈夫。
她于是开始用各种方式暗示他们应该走下一步了,最初的行动就是把马扎抱回来,说是他俩一起收养的猫。
然后以看猫为由,越来越经常地住他家,再然后抱怨地方不够或者装修和家具不方便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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