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一下,心中走过了百转千回,究竟是倒霉到什么程度了,叫我无路可走;可究竟是幸运到什么程度了,叫我能认识了阿香这样淳朴善良的好姑娘。
天边隐约发亮,阿香送我出门。
“你到了我家就好了,我房间里有个三门柜,顶上的衣服全是我上学时候穿的,那时候我还没长胖,那些衣服应该更合适你穿!
现在我的衣服你穿着,太过于宽松了……”
她依依不舍又很兴奋得絮絮叨叨。
我感激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轻声一字一句:“记住,我叫林静,林静永远都是阿香的好朋友,永远!”
“林静!”
她惊愕的看着我,嘴里喃喃,小龅牙可爱得像只兔八哥。
我一路走着,心想,等我将命运翻转,一定带阿香去最好的整容医院把小龅牙弄好看。
至于现在,在朱老五的眼皮子底下,有那两个小龅牙还安全些。
记得上一次走在树林里的时候身无一物,也没方向,不知道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每每回味那光景都倍感凄凉,心酸不已。
这次又走在树林里,处境已经大不相同,兜里装了两个馒头一包榨菜,是阿香非要塞给我的,方向也很明确,去山腰的羊肠村找阿香的父母。
上次那种光景,真是一辈子有一次就够了,再也不想再来一次。
不大一会,阳光便撒了下来,一条条金色的丝带从树叶间缝隙里坠下,地下低矮的植物还挂着露珠,打湿了鞋子和裤脚。
不知为何,我竟然对此去颇为兴奋,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阳光明媚,树影浮动的模样,喜欢深呼吸雨中干净的泥泞味。
或许是之前满眼都是城市里高楼大厦的浮尘和不实感,让我急于寻找一种有根的生存,就象这些扎根深沉的大树一样稳重。
亦或许自己需要一块隔绝浮世的角落,躲在里面疗愈。
中途歇了会儿脚,我用手随意从树干上拨弄下一片绿幽幽的苔藓,思索着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座大山。
想着想着就想起方舒来,忍不住学着她的口吻骂自己:“疗愈?不就是跑个路嘛?无耻行为还非要装出个文艺范儿来,这世上没谁有你虚伪!”
听着自己的声音骂着自己,仿佛方舒在我身边似的,她总这样刺痛着我的自尊同时又撩拨着我的快乐!
然后叫人贱兮兮的欲罢不能。
这座延绵起伏的大山莫名吸引着我,让我想迫不及待投入其中。
本来从河底村通向羊肠村有条弹石路,可因为惧怕朱老五会有过激举动,选择走山间小道,倒还一路都是风景。
傍晚快到村口时,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灰狗躺在路边,想起自己的处境,仿佛也不比它好多少,生出同病相怜之感。
想把剩下的一个馒头轻轻放到它眼前,不料这家伙不知好歹的冲我呲牙低吼,吓得我更像是用馒头砸了它就跑。
喂狗还喂出仇怨来,害我跑的气喘吁吁,所幸那小灰没追来。
村口一块大石头上蹲个老头,抬个碗正吃饭,我上前问:“大爷,请问这里就是羊肠村吧?”
“是”
“那这村里的李大爹家往哪边走?”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
甜宠打脸双洁上一世,素未谋面的真千金找上门,姜长宁才知道自己假嫡女的身份。aaaa 侯府众人也因为姜络进府对她的态度恶劣了起来。aaaa 姜母养不熟的东西,都是你害得我的阿络吃...
...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