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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华国人吧?”
男人声音也逐渐变得懒洋洋的。
“是的,我是A市人。”
“我的祖母也是A市人!
真巧!”
男人语调提高了一些,“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刚来不久。”
“巧了!
我也是!”
斯文的男人又兴奋了一些,“我就住在加梅达街5号,你呢?”
洛炀愣了一下:“我在加梅达街6号。”
他们是邻居,真的很巧。
男人显然情绪比他更加外露,兴奋地朝他伸手:“我叫盛伦,有机会我们可以一起吃个晚餐。”
“我叫洛炀。”
洛炀总觉得“盛伦”
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但他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
小镇确实是个适合修养的地方。
洛炀的房间采光好,视野佳,坐在书桌前,放眼就能将X国特有的山脉峡湾收入眼底,很安静。
洛炀在这里整理新书大纲的速度都快了不少,现在已经开始写前面几章了。
周末,江泓来小镇找洛炀,他本想给洛炀一个惊喜,没提前告诉洛炀他要来,直接到房子楼下,敲了敲门,半天却没人给他开门。
江泓纳闷儿,也顾不上惊喜不惊喜了,给洛炀打了电话。
菲尔公园,洛炀是去逛公园了吗?江泓挂了电话,循着导航找到了菲尔公园。
公园在小镇外,来公园的人也大多是来晒太阳的。
江泓看着公园门口那个卖冰激凌的小推车,以及推车后站着的那个黑发男人,下意识眨了眨眼。
眼睛一开一合后,眼前景色依旧。
行吧,那个卖冰激凌的黑发男孩,还真是他的好兄弟洛炀。
“炀哥,兼职兼到国外来了?”
江泓一把搂过洛炀的肩。
洛炀笑眯眯的,也没拂开江泓的胳膊,做了个冰激凌递给江泓。
江泓咬了一口,被动得寒气从牙齿直窜头顶,颤抖着说:“这么冷的天,卖什么冰激凌啊?”
有病病?
当然,“有病病”
这三个字江泓是没说出口的。
洛炀可他最喜欢的作者,他的偶像做的所有事情都有他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