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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琦兰耸耸肩说道:“所以我和小霍说的时候强调了时效是‘现在’啊,我又没给他保证发布会结束他听了这个消息还会高兴。”
廖平:“……”
为什么突然有种陈姐很腹黑的感觉。
廖平疑惑道:“陈姐,你怎么知道余哥今天要回去?”
陈琦兰得意地晃了晃手机:“因为是我通知的小余今天他发布会的时间,让小余可以错开小霍回家啊。”
廖平:“……”
这绝对是亲经纪人,同情霍哥被卖了都不知道。
与此同时,收到陈琦兰消息的余笙从街角一家咖啡馆里拐了出来,直接就回了家。
打开门,果然家里空无一人,他松了口气,那天打了霍岭州后,他总觉得要是再见霍岭州双方心内肯定会有些不舒服,便想挑个霍岭州不在家的时间回来把自己剩下的东西再处理掉,这样他留在霍岭州身边最后的痕迹也能够抹掉了。
余笙先从自己的卧室开始整理,他的卧室摆设十分简单,除了必需的家具外,重要的物件和常穿的衣服他上次就带走了,剩下这些多半是穿不上的,他便和着床单被套打了包,打电话通知了小区附近一家慈善机构的义工过来带走,然后他又转战到了书房,看着占满了大半个书柜的小说,余笙开始犯愁起来,这些小说都是他带过来的,之前就被霍岭州吐槽过,他现在既然要清理痕迹,这些书肯定也是要带走的,他随意抽出一本翻动了两下,都是以前无聊时消磨时间看的快餐文学,现在看来不免觉得很幼稚,他懒得带回去,就直接打电话问了小区物业,从他们那里要来了收旧书旧报的人的电话。
在等收旧书旧报的人来之前,余笙又清理了自己的洗漱用品以及其他日常用具,所有东西收拾好后,他闲极无聊便随手翻起这些以前陪伴过他无数日夜的小说来。
余笙和其他男生不同,在其他男生看着武侠或者修仙升级小说时,余笙另辟蹊径的看起了霸道总裁小说,倒不是他有什么特殊癖好,而是以前他初中有个女同桌很喜欢这些小说,但家长又管得严,她只能拜托余笙放学后把小说带回家去,上学时再带来给她,余笙睡不着时就会把这些小说翻出来看,余笙对男女主的爱情火花没什么感觉,倒是觉得读起来不费脑还催眠,这些小说便成了他的睡前故事。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后,那个女生去了其他学校,那些小说便也留给了余笙,余笙本来打算当废纸卖掉,后来因为高中读书压力很大,偶然一次他翻出来一本霸道总裁小说看了后,竟然发现他持续了一个多星期的失眠被治好了,那之后他每逢考试前期或是压力大到睡不着时就会看一本催催眠。
然后这些书就一直陪伴他到了大学毕业,结婚后这些书顺其自然搬到了这里,霍岭州不止一次的吐槽过这些书光看书名都觉得辣眼睛,余笙懒得跟他解释,况且那时他为自己终于能找到一个碍霍岭州眼的事而感觉很开心,这些书便一直保留了下来,但后来签在章勇手下,章勇怕他哪天包里不小心掉出一本《霸道总裁的小娇妻》,便禁止了他带着这种书到处跑,他这个习惯也因此被强行戒除了。
余笙翻着小说还生出了几分唏嘘之感,这些小说跟他的青春有关,虽然和别人所谓的有关有点不一样,但也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回忆之一,可后来为了工作,依然说扔开就扔开了,可见没有什么事或是人是忘不了的,只要逼着自己去遗忘,总有把往事从自己生活中抹去的那天。
余笙跳着页码翻动,翻到最后一页时,他刚想放下小说,随意扫了一眼后他的手突然停住了,眼睛也瞪得滚圆,在小说最后一页的空白页上有几行黑色的字,一看字迹就是霍岭州的。
霍岭州居然写读后感了?余笙有些不敢相信地又确认了一遍字迹,确认字迹就是霍岭州的后,他心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也满肚子疑惑,当年霍岭州不是嫌弃这些小说辣眼睛吗,怎么居然还写读后感了?为了吐槽冒着眼瞎的风险看到最后也是很不容易了。
余笙又仔细看向读后感,上面写道:男主是不是脑子有病,有钱长得帅,还有那么多妹子追,怎么就看上这个总喜欢和他对着干的脑残女主?不像我,找了一个颜值高做饭还好吃的老婆,不过阿笙他也爱跟我对着干,所以按照小说逻辑来说他也喜欢我?
“神经病!”
余读后感都这么自恋,余笙“啪”
地合上书就把它扔到了一边。
但好奇心又像个不安分的虫子,搅得余笙忍不住又伸手拿起了另一本小说,他翻到了最后一页,果然上面也有“霍氏读后感”
,入眼第一句就是:我觉得我错了,阿笙他根本不喜欢我,按这本小说的逻辑,女主通常会对初恋恋恋不忘,婚后还要继续纠缠暗通款曲,我今天下午发现家里的电脑昨天有观看过秋申导的《金色年华》的网页浏览痕迹,昨天是阿笙在使用电脑,我就说昨天问他在干嘛,他一副遮遮掩掩的样子,看样子一定是他又在想念秋申了,果然小说是源于生活的!
阿笙他还是喜欢着秋申ヽ(`Д′)·︵┻━┻┻━┻
余笙看着最后他画的那个小人掀桌的表情,心内觉得好笑,他又回忆了一下霍岭州说的事,这才想起来,那次是因为之前霍岭州问他看过《金色年华》没有,他刚想说还没,霍岭州又接了一句说这是年度华语十佳电影之一,他每年都会搜集这些好影片来学习镜头艺术和表演,那时余笙正因为演了一部烂片演技饱受嘲笑,他不愿被霍岭州看扁觉得他不学无术,就回复说看了,见霍岭州要拉着他讨论观后感,他找借口躲了,晚上便偷偷在书房刷了一遍《金色年华》,他没想到这件事在霍岭州看来竟然是另一回事。
反正现在都没有再解释的必要了,余笙叹了口气又放下这本翻起其他书,这次他找了好几本才找到了霍岭州留下读后感的小说,他索性把有读后感的小说都翻出来,对着日期把每一次的读后感排出序,然后按顺序看了起来。
第24章
余笙找到接着第二本读后感的小说,上面龙飞凤舞地写道:用恶作剧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操作?为什么我小时候恶作剧的结果是被爷爷打了一顿,工作后恶作剧被陈姐骂了三个小时,如果这个能用打情骂俏来解释,那为什么对阿笙恶作剧以后他反而不理我了两天?难道是我的恶作剧姿势不对?
回想起某段时间反复被各种恶作剧过的余笙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制杖!”
余笙又翻开第四本,上面用同样潦草的字迹写道:看了这么多本还是这本最有用,看得出作者是以实际经验在写,操作起来也方便有效,昨天晚饭后我和阿笙去超市,有个熊孩子横冲直撞差点把阿笙推了一个跟头,当时我就想起了这本书里的一句话,说完后果然周围路人包括熊孩子和他的家长都被震住了,阿笙第一次不是为了应付媒体主动拉着我的手就离开了超市,离开的一路上都低着头,大概是感动到害羞了吧!
这本书的名字我记下了,以后有时间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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