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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只猫(第2页)

我皱着眉,心里也有些许别扭,大着嗓门故作洒脱的说“干嘛,我很穷的,你嫌弃也没有用。”

“你把酸梅吃掉了。”

他放下大碗,将筷子放在碗上面,双手搁置在矮桌上,用洗过澡后还含着水汽的绿眼睛盯着我。

我挠了挠脸颊,心里想着难道这小子会喜欢那酸得要死的酸梅吗同时也把心里话说出来“现在太晚了,吃太酸的东西对你的胃部不太好。”

有些烦躁的甩了甩手,“你不是饿了三天吗刚才又吃了冷便当,现在吃点热的东西起码晚上睡觉不会太难受吧,我家里也没有止泻药之类的东西。

要全部吃光哦,酸梅的话你喜欢吃我明天给你弄。”

虽然我不喜欢吃酸梅,但起码很下饭,就跟老家咸菜一样能当成佐粥小菜,而且特别便宜,所以家里还有一大罐放在冰箱里。

这个臭小子又聪明,说话又喜欢刺人,我还有些担心会被他怼得尴尬下不了台,见到他安静的端起大碗,葫芦吞枣似的连汤带米扒进嘴里,悄悄松了口气。

“别吃那么快,慢一点。”

臭小子放慢了点速度,我心里感慨这小子还挺听话的,对他的好感不免又多了一些。

对于为什么我会将这个来历不明的小鬼带回家,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我这个人,就如臭小子之前说的,是个注定不能结婚生子的社会异类,原生家庭又是极度重男轻女,将女儿当免费帮佣随便养大就去换彩礼的辣鸡家庭,可在被性情温和善良的养父母收养之后,我对家庭还是很向往的。

不过嘛,毕竟是有病在身,又是因为不能换彩礼的废物而被原生家庭嫌弃虐待,我也不是能忍气吞声的类型,大闹一场后就被赶出家门,之后养父母把我捡回去给了一个家

因为养父母当时年纪很大,我就不顾他们的反对承担起家里大部分的家务活,以求减轻他们的负担,但时间啊,就是这么残酷的东西,他们只陪了我11年,把我供完大学后就重病缠身。

我毕业后拒绝了招揽我的大公司,直接回老家照顾他们,平时做一点兼职补贴家用,一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医院和家里来回奔波,期间几乎花光了养父母的积蓄,最后两个人都没了,家里也就剩下一栋破房子和一点点钱。

我曾经梦寐以求,也确实得到过的珍贵家庭,就这样无情的失去了。

后面又被那一家子渣滓缠上,就干脆带着骨灰,憋着一口气来到横滨安家。

我一直在想,就算不能结婚生子,不能交男朋友,但收养一个孩子还是可以的吧。

虽然只有25岁,还不到需要养孩子防老的程度,可是啊,一个人也很孤独的吧。

就想要有个一起住的人,品性不要太差,能投缘,回家的时候陪我说说话就可以了。

当然,是当弟妹还是当儿女都无所谓啦,就是这么低的要求。

正规收养做不到,就会去注意一下擂体街的孤儿,可遇到的都是一些小混混,小偷之类的玩意儿,还一副蠢蠢的模样,实在受不了。

这个想法如果过个几年可能会压在心底甚至放弃,可萌生这个想法还不到两三个月的时间,正是兴致最浓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个自称乱步大人的小子。

洗干净后长得还是挺养眼的,又是个失去家庭没多久,接受过一定教育的孩子,十四岁当做儿子就太大了,当弟弟放在家里是没问题的。

好吧,我确实喜欢聪明的孩子,虽然我本人不是很聪明,但我一直很羡慕和喜欢优秀的聪明人,乱步酱虽然有些臭屁又有些口无遮拦,可他那双仿佛能透我内心的眼睛,让我萌生出喜之情。

不知不觉,我着埋头吃饭的乱步,心中充满了老母亲啊呸、充满了长姐对幼弟的纵容和疼,在他放下大碗后,我用自己都觉得肉麻的黏糊糊的声音说“乱步酱还饿吗家里还有点小蛋糕哦。”

虽然是超市买的保质期快到的处理品,500日元就有一大袋,但味道还是不差的,我这几天都当早餐宵夜在吃。

乱步摇了摇头,嘟着嘴说“不要,我好饱哦。”

“哎,你才十四岁,这么快就饱了吗”

我很吃惊,十四岁是长身体的年纪啊,不都是一顿能吃下三四碗米饭的吗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是能吃下三大碗,才会突破基因极限长到了172厘米的。

“那就勉强吃一点吧。”

乱步听了后,这么回答我,脸上带着真拿你没办法啊的抱怨,我轻笑一声,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大塑料袋摊开在矮桌上。

乱步随手拿起一个奶油味的小蛋糕,撕开包装慢慢的一口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说“这个明天就要过期了吧,一点都不软,又硬又干,就算是低价处理品你也不用买这么多吧,吃不完很浪费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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