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樵看一眼她怀里的账本,“还是要走?”
“没有,只是觉得,我还是适合去后面帮忙,这些交给二娘他们吧?”
陆樵沉吟一会儿,叹口气,“能不能陪我出趟门,回来之后,再交给我?”
玲珑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儿,所以当她看到眼前的残像时,丝毫没有心理准备……
那是一座位临荒漠的小山寨,没有人,或者该说没有活人,她见过战场,但这个场面她受不了,因为她记忆里也有这么一个场面,她的父母,她的天降山,她原本该有的一切都是像眼前这样被夺走的,妇人、老人、孩子,到处都是尸体,就跟当年的天降山一样。
她以为自己已经不记得了,想不到还是这么清晰,依稀还能记起插在父亲面门上的那把剑——
“我一直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强,可以保护我想保护的人,看到这些,我发现,我们不过就是几个小土匪,想活下来,就得想办法找到靠山,陈国的兵想咱们死,宋国的兵也想咱们死,齐国的兵,我不想他们再想咱们死,所以要想办法让他们重视我们。”
陆樵看她,“把你救回来时,我就想万一有这么一天,至少有你在,有些人会有顾忌。”
毕竟那个男人曾经为了她只身前往赴约,证明她对那个人很重要。
“如果你没作那个介绍,也许我还有些价值。”
闭上眼,不愿看眼前的景象。
“我想你能留在晾马山庄。”
他道。
苦笑,“你不了解那个人,在正事上,他不会徇私情。”
叹气,“既然这里住不下去了,我们为什么不走呢?”
走了,一了百了。
“走?我们就是从各地逃出来的,草都落了,还能走去哪儿?”
展开双手,摊在自己身前,“我能保护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她也低头看他的手——
这是属于陆樵的秘密,如今她也知道了。
回到晾马山庄,一进后院的门,正碰上胖婶端着酒菜,抬手就从盘子里捏了块肉塞进她嘴里——
陆樵做事真绝,用这么多人的真心来利诱她。
她的确舍不得这些人,他们真诚地像她的家人。
可她又该怎么救这些人呢?嚼着肉,望向乌沉的天空……
40
40、三十六再现...
今年是齐国安太后下嫁的一年——
早春二月,某个吉祥而隆重的日子,安太后多了个丈夫,齐王多了位继父,喜嘲参半。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热,正午时分站在太阳下,几乎喘不过气,四下风丝没有,连树叶都不动半下。
这是玲珑第一次替陆樵出来“走道”
,所谓“走道”
就是向靠山缴钱,或者类似投名状的其他东西。
近来,晾马山各处都在剿匪,各山寨都想方设法地寻找靠山,巴着靠山向人家缴纳黄金或粮草,以换来自家的性命。
即使是身为头号恶匪的晾马山庄也不得不委身他人,怎么说他们也只是一方草寇,与人家正规的天兵天将没法比。
就像陆樵所说,他们的靠山便是齐国,自然需纳投名状,多少沾上人家一点名声,也好使得其他两国的军兵不敢擅自血洗庄子。
赶了一天的路,傍晚时才到齐境内。
这时,闷热刚刚散去,乌云盖顶,没多会儿便是倾盆大雨。
二娘他们先给玲珑穿好蓑衣——她不但是代表陆樵,更重要的,她身上带着投名状,不好弄湿。
下了山道,后面便是荒滩烂泥,暴雨浸泡下,稀泥遍地,马蹄子陷在泥巴里拔都拔不出来。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
上等星际女神华安素被闺蜜陷害,大难不死流落到一天有四十八小时,粮食一年一收还低产的落后星际原始部落。然后一不小心她成了团宠建设部落,她是部落的宝贝疙瘩发展星际,她是星际的金疙瘩统领星系,她...
地球青年雪月清穿越成一只雪兔,不过他气运逆天,得到了妖神花的洗礼。他离开了红颜,远走古星,踏上最强者的试炼路。百战不死,越战越强,破雪兔身,化为真龙。创自己的法,悟自己的道。证道后,天生下地独尊,俯视万古轮回,坐看岁月更迭。打穿仙路,将故人送进仙域。救过强大的大帝,是狠人等大帝的引路人,杀到过魂河的尽头。前往过乱古时代,和大长老称兄道弟,为了不让石昊在上苍那么莽,亲自教导他,为他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雪月清非原著中的雪月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文笔不是很好,见谅。...
...
资质平平和长生不死两种属性加身,陈生只想大喊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老年穷。当宗门天骄崛起的时候,陈生还活着。当宗门天骄晋升长老的时候,陈生还活着。当宗门天骄寿终正寝的时候,陈生还活着。活着,熬成老前辈,他就能对小辈指手画脚,以大欺小了。悠悠岁月。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而陈生长驻光阴岁月不死不灭,淡看天骄起起落落,超然物外。...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