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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3页)

、“眉目如画”

一类公式化的描述,纸上看着也觉得蛮好,和萧琊本人一比,嘿,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硬要说的话,只能借一下同班女生的说法:“从漫画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年”

不需要多余的修饰,也不需要更多的表情、言辞和动作,萧琊只需要穿着最平常的校服白衬衫,站在升旗台发表一段模式化的官方言论,就足以撩得整个校园粉红桃心乱飞。

甚至还有其他学校的女生因此翘了自己学校的早读,专门趴在他们学校的围墙上就为了看个升旗仪式。

抽屉里时常掉落告白信。

向他告白的小姑娘从南天门排到忠孝东路还能拐个弯再排回来——这还不算那些太害羞不好意思告白的。

男生嘛……虽然有的时候嘴上不服气,但只要萧琊在场上打球,就算不下场一起打,也多半会停一停脚步多看两眼——连打篮球这么左冲右突、野蛮凶暴、大汗淋漓的事,萧琊都能打得潇洒飘逸的好看。

更别提他还有一双水汪汪笑起来春风洋溢的眼睛——路思远总离得他远远的,就是觉得他笑起来有点太……

怎么说呢……

他一笑,路思远的语文水平就被迫提高。

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

啦,什么“暖风熏得游人醉”

啦,幼年背过又被路思远遗忘的诗歌接二连三地蹦出来,在脑袋里上蹿下跳,闹得路思远太阳穴直涨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路思远也……多少算是个小颜控。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男的女的,他都愿意有事没事多搭两句话,或是有机会就帮对方一两个小忙什么的——萧琊刚刚转学过来找不到路,还是他主动上前搭话,领着萧琊去报道,又帮他找宿舍、义务担任校园向导……没想到当了一回东郭先生,引狼入室,热心的义举没有换来真情回报反倒招来……

呸呸呸。

想这个干嘛!

路思远甩了甩头,把萧琊盯着那种快要把他皮肤盯出两个洞的眼神从脑子里驱赶出去。

总之——

如果当年有这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他路思远是不可能不记得的!

06、

以及,性格也……完全不相符。

路思远记得,小时候做他“跟屁虫”

的那起皮猴子,个顶个的是未来的酒色之徒预备役——有好吃的要抢,有好玩的要抢,甚至有时候还会抢着欺负漂亮的女孩子……

当时“小宇哥哥”

能当孩子王,除了他学习好、热心又有耐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他年纪比所有的孩子都要大两三岁,身强体壮,足以弹压这些不知餍足的小混蛋。

每当他们追在少有的几个女孩子背后撩裙子、揪小辫,抓虫子吓唬女生时,总是路思远拿着扫把把他们赶走。

你听听。

撩裙子,揪小辫,抓出虫子吓唬人。

这么low的事儿……怎么想也不像是萧琊能做得出来的——就算倒退十年的幼年版萧琊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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