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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陶谟(第1页)

《传》曰:“国将兴,听于人;国将亡,听于神。”

是故正九黎之罪,以绝地天之通,慎所听也。

后儒之驳者,援天以治人,而亵天之“明威”

,以乱民之“聪明”

,亦异乎帝王之**矣。

夫“惇典”

“庸礼”

,“命德”

“讨罪”

,率其自然,合于阴阳之轨,“抚于五辰”

之治,则固天也。

虽然,天已授之人矣,则阴阳不任为法,而五行不任为师也。

何以明其然也?天之化裁人,终古而不测其妙;人之裁成天,终古而不代其工。

天降之衷,人修之道:在天有阴阳,在人有仁义;在天有五辰,在人有五官;形异质离,不可强而合焉。

所谓肖子者,安能父步亦步,父趋亦趋哉?父与子异形离质,而所继者惟志。

天与人异形离质,而所继者惟道也。

天之“聪明”

则无极矣,天之“明威”

则无常矣。

从其无极而步趋之,是夸父之逐日,徒劳而速敝也。

从其无常而步趋之,是刻舷之求剑,惛不知其已移也。

今夫日没月晦,天之行度不懵,人则必以旦昼为明矣。

跖寿颜夭,天之彰瘅不妄,人则必以刑赏为威矣。

犬马夜视,鸺鹠昼暗,龙听以角,螘语以须,聪明无方,感者异而受者殊矣。

人死于水,鱼死于陆,巴菽洞下而肥鼠,金屑割肠而饱貘,西极之鸟乐于刮脂,鲁门之禽悲于奏雅,歆者异而利者殊矣。

故人之所知,人之天也;物之所知,物之天也。

若夫天之为天者,肆应无极,随时无常,人以为人之天,物以为物之天,统人物之合以敦化,各正性命而不可齐也。

由此言之,贤智有贤智之天,愚不肖有愚不肖之天、恶得以贤智之天,强愚不肖而天之也哉?均乎人之天者,通贤智愚不肖而一。

圣人重用夫愚不肖,不独为贤智之天者,愚不肖限于不可使知,圣人固不自矜其贤智矣。

是故春温夏暑,秋凉冬寒,昼作夜息,赏荣刑辱,父亲君尊,众著而共由者,均乎人之天也,贤智之不易尽,愚不肖之必欲喻者也。

教以之兴,政以之立矣。

八卦四象之秩叙,太极两仪之浑合,分至气朔之推移,盈虚朒眺之消长,二气之穷变而通久,五辰之顺逆而衰王,智者测之,愚所不察,贤者谨之,不肖所弗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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