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暮看向床头的闹钟,五点半,窗外只有一点灰蒙蒙的曙光。
他小心翼翼地把江昱辰的手挪开,下了床,坐在床边打开电脑。
重新核对了一遍今天的行程,迟暮左右动了动脖子,觉得精神出奇地好。
他本来以为昨天晚上和江昱辰睡在一起会失眠,可也不知是不是太累的缘故,就算他以那种僵硬地姿势躺在床上,三五分钟之后居然还能沉沉睡过去,并且一夜无梦。
这甚至可以说是他最近几个月来睡得最好的一次。
他又回头朝床上看,江昱辰已经换成了仰面朝上的姿势,双手随意地放在胸口,嘴角紧抿,眉心微微皱着。
迟暮心想,这个人睡着了要比醒着好看,就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皱着眉头,是做恶梦了还是不习惯?
只是迟暮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江昱辰却醒了,他眼睛缓缓睁开,看着迟暮道:“你在看什么。”
“没有。”
迟暮尴尬地将目光挪回电脑上,双手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现在六点都不到,你还能再接着睡。”
床垫忽然晃了一下,江昱辰从另外一边下了床,接着便传来窸窸窣窣的脱衣声。
迟暮摈除杂念,全神贯注盯着Word上的字符,哪知道却横空飞来一道阴影,哗啦一下把他整个脑袋连着电脑都罩在了里面。
他手忙脚乱地把头上的东西扯下来一看,是件运动服。
江昱辰抬脚系好运动鞋的鞋带,就地跳了两下,对迟暮道:“还愣着干什么,快穿上。”
迟暮问:“我为什么要穿这个?”
“不穿这个,你还想穿着睡衣去晨跑?”
江昱辰是行动派,见迟暮拿着衣服不动,他索性直接伸手去解他睡衣的扣子,迟暮被他的动作激得触电一般退了三米远,双眼惊疑不定,在江昱辰那双坚持目光的注视下,他莫名其妙地换上了运动服与运动鞋,然后在这个万籁寂静的清晨,被江昱辰强行带到了酒店的健身房。
四十分钟过去,迟暮气喘吁吁地在跑步机上完成了近乎马拉松式的长跑,累得浑身是汗。
反观另外一人,虽说也是大汗淋漓,但表情神采奕奕,和迟暮白着一张脸的姿态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迟暮现在才知道原来江昱辰还有晨跑的习惯。
洗过澡之后,两人坐在餐厅里吃早餐,江昱辰朝迟暮打趣:“没想到你体质这么差,刚才我还以为自己在带着个老头子跑步。”
迟暮一时没出声,江昱辰说得不错,他确实太疏于锻炼,大学毕业之后几乎就没怎么运动过。
“我和你们模特不一样,不靠外表吃饭,也不需要保持身材,反倒要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做好工作。”
迟暮给自己找了个蹩脚的借口,特意说得很理直气壮。
江昱辰却笑了,眼角弯起来,“看来你不知道晨跑的好处,这和保持身材没关系,要消耗卡路里任何时候都可以,晨练的主要目的是加快身体的新陈代谢,促进血液循环,以最快速度排除掉体内淤积了一个晚上的毒素,不光强身健体,还能让人心情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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