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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地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刺溜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
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的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
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
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
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委实上不得台面,“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
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
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宜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因而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舅舅情人》,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嗓音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
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相似。
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腴美艳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
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
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地走了。
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
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
次日在单位见了老夏,老夏一脸狐疑地盯着她问:“小孙,昨儿……没事儿吧。”
嘴上仿佛是在关心她有没有被恶势力欺辱了去,但那双犀利老辣的眼睛底下明显藏着别的怀疑。
孙菀一如既往地替他泡好茶,语气淡然地说:“没事,他们把我叫上车后,问了我一些情况。
主要是问你跟踪余小菲多久了,手里掌握了多少有关她的事情。
然后让我转告你,无论知道些什么,到我们这里最好就打住。”
闻言,老夏松了口气,顿了顿又问:“怎么偏把你这么个小跟班抓过去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