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
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
不怕痛的人,不是死人就是有病。
叶宇突然伸出没有穿鞋的脚,去探了探潭水,刺骨的冷从他的脚趾瞬间窜上头顶,让他立刻打了一个哆嗦。
不仅痛还冷得让人受不了,朝闽就打算让他睡觉,让他全麻一个多月,然后他自己痛不欲生个三天,再寂寞个一个月吗?
就是娶个老婆也没有这么贤惠的。
叶宇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都决定娶他了怎么还怕冷怕痛怕吃苦呢?
什么难事都让朝闽自己做,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即视感?
叶宇边唾弃自己边下水,水潭非常深,脚根本踩不到底。
朝闽伸手揪住叶宇的衣袍,他坐在石台上,袍衣逶迤一地,低垂着头对叶宇说:“我先让你沉睡。”
叶宇整个人已经浸入水里,而朝闽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叶宇皮肤全部起鸡皮疙瘩,他看到自己张口就是大雾,冻得受不了。
也不知道朝闽出生就被人扔到这里,怎么还没有死。
叶宇下定决心要杜绝自己那种怕吃苦受累的坏毛病,现在不比以前他还在家里宅的日子,那时候单身一个人有存款有爱好还有一辆自行车,日子过得潇洒无比。
现在已经拖家带口了,再这么娇娇弱弱不堪重负的,将来怎么面对江湖险恶,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让朝闽过上好日子。
要是满江湖都要追杀朝闽,他难不成还要躲着不成。
叶宇抬头的时候,刚好能看到朝闽低头的凝视,他暗沉的眼眸里红光隐隐,脸色洁白如玉,眼尾微微上勾出一抹精致的弧度,在大片黑暗中,唯独眼前这个男人会发光似的,光雾都围绕在他四周,美如幻境。
叶宇突然伸出手,湿漉漉地触摸到朝闽的脸,一寸一寸珍惜地抚摸过他的脸部皮肤,似乎想在上面寻找到上次看过的那些裂痕。
“别让我睡觉,朝闽。”
叶宇说话时,磕碰颤抖得可以看到自己呼吸的雾气,真是冷到骨子里。
朝闽不赞同地沉下脸色。
叶宇看了立刻开口解释,“我要变强……变变……变强。”
朝闽冷声道:“等你睡醒,就能变强。”
他分一半给叶宇,包括自己的内力。
叶宇发现朝闽听不明白自己想表达什么,他耐心地解释,“不是这种强,而是心境,练武的心境。”
朝闽眸光里的红色更加浓郁,似乎已经捕捉到叶宇话里的意思。
叶宇光是在这里泡一会就痛得受不了,他边忍受寒潭的折磨边说:“你该清楚你给我的,跟我自己领悟的完全不同。
根基不稳是大忌,我没有任何基础,所以哪怕我身体里的习武根骨再好,就是先天带属性的也没有用。
如果我想要习武,那么我就得吃苦,让我醒着,朝闽。”
这具身体的前身,还不是在竹林里耗了几年,才硬生生将自己打磨成一把硬剑。
习武的心境,永远重过习武的根骨。
朝闽眼瞳已经完全转红,他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低沉下声音说:“以后学习也不晚,你悟性不低,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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