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她面对小帅哥,仍是怒气不减分毫:
“我们大清国人才济济,但无奈出使的国家太多,只好将人才分他个三六九等,上等国用上等人,下等国嘛,就用下等人了!
敢问这位绅士,我算是上等人呢,还是下等人呢?”
我泱泱大国,上下伍千年,随便借鉴下先人的智慧就搞死你了,跟我耍嘴皮子?小子,你毛都没褪完吧?
“你!”
小帅哥兰斯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本是奉父亲格雷大公之命前来迎接叶赫商队一行,格雷家族以服侍皇室,为皇室提供一流的生活用品闻名,并以此为招牌开拓了自己的事业,近二十年更是因得黛丝公主,也就是兰斯的生母下嫁,与叶赫家建立贸易关系两件事而名利双收。
格雷家族算是地位显赫,然而对叶赫家的商队仍是不敢怠慢。
父亲临行前,还曾千叮万嘱,切记不可意气用事:
叶赫商队的货物向来是最上等的,虽然要价昂贵,却是从来不缺买主。
若是得罪了贵客,下次商队找了别的买家,损失这一笔买卖事小,英国贵族近十年来均以用中国的瓷器丝绸为荣,特别是叶赫商队带来的货品,更被看为是身份的标志,要是格雷家族失去了与叶赫家族的商业联系,而被误认为可能是经济上出了什么差错,致使家族的其它生意也受到牵连,可就得不偿失了。
格雷大公的忧虑并不是杞人忧天,想那惠征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在与欧洲各国贸易的十几年时间里,他仅仅秘密来英一次,以后便都是由常驻英国的下属代他买卖投资。
中英两国相距千里,再灵通的消息传回中国也成了旧闻。
但奇的是,无论他投资什么,都稳赚不赔,竟然还能占得先机。
本来有几家本来经营不错的工厂,在他撤股后就江河日下,不久便以破产告终,几年下来,整个英伦三岛都视叶赫家为“遥远东方的神秘财神”
,无数人跟风投资,久而久之,便成了他青睐了哪个家族,哪个家族便显赫一时,若是他不再投资哪个企业,哪个企业便如过街老鼠,人人避之唯恐不及,股东纷纷撤股,迎接这家企业的,便惟有倒闭一途。
但兰斯尚是个半大小子,正是一腔热血不知往哪里用的年纪,他哪里看得到父亲金钱至上,甘愿为“财神”
折腰,只觉得要他们高贵的格雷家族对一个黄皮肤的瘦小支那人低头,那简直是一种屈辱,更何况,他们几个年轻人,看到支那人的商品卖得高价,自己家族的货物销量极度缩水,都不甘至极,暗地里称华人为“黄种猪”
,鄙视华人至极,却又离不开精致华美的瓷器和丝绸。
在他并不怎么复杂的脑袋里,自然是觉得把大清国变成日不落帝国一块新的殖民地最是理想,万幸的是,似乎父辈们跟自己也有同样的想法,这种认知令他窃喜不已。
然而毕竟是年纪轻轻,憋不住心思,看到明澜大呼小叫的下船,毫无绅士风度可言,又加他一直鄙视黄种人,认为在他们面前不必遵循绅士守则——反正他们也不会理解何为绅士。
便忍不住出言讽刺,聊发心头憋闷许久的怨气,却没曾想被明澜驳得面子里子全无,要承认明澜是上等人吧,自己实在不甘心,但若要说日不落帝国是下等国,却也是万万不能的,兰斯只得从鼻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略显狼狈地维持的应有的风度,语气已经有些恶狠狠地:“哼!
大清国的使者果然不同凡响,口齿伶俐得很!”
明澜风度翩翩地微笑道:“过奖过奖!
贵国的欢迎词才是别具一格,有修养得很啊!”
安先生微微侧目,低语道:“久闻大小姐洋文了得,此番一见,方知所言不虚!
发音如此地道,我这惯与洋人打交道的买办也自愧弗如啊!”
明澜不客气地颔首笑纳,点到为止,多说无益。
对于回应这半大小子的无聊挑衅,也没什么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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