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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同下车时,早就围上来几个人,将他围在中间。
外头阳光挺好的,谭同就穿得很普通,里面是件薄款的白衬衣,外头是灰色的夹克衫,笑得跟隔壁老张一样亲切,要不是身边围着人,那气势有些惊人的,指不定没注意的人还能将他当成普通的教授,或者是普通的公务人员——
孬种有两个徒弟,平时还兼职当和尚的给人做法事的。
谭同过来的时候,他还在做纸花,最近弄了个新花样,打算在花圈上试试,要是觉得不错的话,就多推几个款式的花圈,到是小徒弟乍乍乎乎地跑进来了——
“师父、师父——”
他还大叫。
叫得孬种差点把纸花折过头了,他没好气地朝小徒弟瞪去,“叫什么叫,跟个毛头小子似的,给我好好说话。”
小徒弟长得好,面皮白嫩的,学历还是重点大学,孬种觉得这些表面够可以了,男人不要太精明,能老实做事就行,偏偏有时候这小徒弟干事没有重点,生嫩的跟个十几岁小男孩似的,当年还有点想法,现在早就没有了——
呃,不是他想搞基,是他想为了孬家的事业有人继承,好找个上门女婿。
小徒弟重重地深呼吸,把气呼出好几次,才有那么一些些觉得气息平稳了点,但是那种惊愕的感觉还没有褪去,他下意识地拿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师父,外面、外面——”
“老孬?”
没等他说完,外头有些亲切的声音就传来,让孬种下意识地抬头,抬头就看见从外头大门进来的中年男人,那张脸,蕴含着亲切,斯斯文文的,挺叫人亲近的,双手负在身后,一步一步地走进来,尽管让人觉得亲近,可还是透着一种上位的架式,那种架式似乎与生俱来,生生地拉开人的距离。
“老孬?”
这位就是谭同,他笑笑地再叫了一声。
孬种才算是反应过来,他、他也不算是反应迟钝,也自认是见过世面,就他经手手的生意哪样的人没办过呀,偏偏是这位——人家是如今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呀,要说两个人怎么认识的,也就是当年孬种那是当过义务兵的——
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军的义务,而当时孬种义务兵时,谭同当时就负责新兵训练,义务兵才一年半,孬种早早地就退伍回家,这位谭同哟可是不一般的人,在军队干了几年就转入地方,一直往上升职,到如今的立法院议长。
孬种顿时笑得很殷勤,心里就想着人要是这位开口,呃,也不是开口,就稍稍地提一下,他这生意估计都能进一步扩大化经营,赶紧上前,双手就要去握谭同的手——
偏谭同身后的人,就站了出来,挡在孬种面前,没等孬种觉得这个动作有些下人面子的想法,谭同就挥手让人站开,亲自站在孬种面前,让孬种握住双手,——到是孬种一握住手就紧紧地握着,生怕财神爷给跑了……
“谭连长,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还记得我呀?”
孬种既是兴奋,又是感慨的,表情极到位。
谭同没想到他的力道这么大,握得他的手都有点疼,他到是没流露出来,这点喜怒不于形色的本事,他自然是有的,也不止这一点点的,泰山崩于前,估计都不会变色,他反手握住孬种的双手,“你小子干的不错呀,能挣下这么一大份家业的,我都比不上你的自在啊,哈哈哈哈……”
这说的,叫孬种真是满肚子的“意见”
,都快是下任的领导人,怎么话说得叫人牙疼的呢?“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