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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七时许,孙菀准时出现在相亲男定的西餐厅里。
餐厅在西三环,环境幽雅,灯光柔和。
这还是孙菀第一次在这么有情调的地方相亲,暗想这次倒还有点靠谱。
等见了那相亲男,一切就显得更靠谱了:那男人虽谈不上帅,但长得干练精神,虽不高,但也不至于需要她穿平跟鞋来迁就,衣着打扮也绝没有不合时宜之处,相反还颇有格调。
孙菀一眼就看出,他身上的白衬衣是卓临城常穿的某个牌子。
因着那件白衬衣,整个相亲过程,孙菀都有些神思恍惚,无论是喝水还是切牛排时,目光总忍不住去瞟他的衣服。
那相亲男见了,顺势几度在喝红酒时露出手腕间的宝玑。
见孙菀兴致不高,他也骄矜得很,自顾自地切着牛排,喝着酒,偶尔问一句孙菀对未来有何安排。
孙菀见他发问,出于礼貌,便停下刀叉,思考了一下,谈了一下自己的人生规划。
当他听到孙菀说到研究生毕业后打算背包去欧美游历一年时,忽然肃容打断孙菀,“不好意思,孙小姐,恕我冒昧,在我看来,你的人生规划实在过于浪漫主义,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当然,这是你们80、90后的通病。
我的目的是找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年轻女孩共建家庭,很显然,你虽然有北京户口,名校在读,外貌也很OK,但你不是适合我的那一个。”
他抬腕看了眼时间,招来侍应生,飞快埋单,“对不起,晚上我还有个商务应酬,需要提前走。
你慢慢享用。”
起身拿外套的时候,他的动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眼孙菀,“也许早几年,我会追你。
再见,祝你幸福。”
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孙菀才回过神来,从吃完饭到秒杀她,那人只用了不到八分钟。
这一刻,孙菀才明白,原来大多数人在挑选婚姻对象时,不会比挑一件衬衣感性。
只要条件合适,志同道合,八分钟就能成就一段婚姻,至于“爱情”
,那是个什么玩意儿?电影荧幕上,金刚为爱人殒身帝国大厦够惨烈了吧,最后却也只能沦为一个有关“打飞机”
的搞笑段子。
孙菀忽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合时宜。
她想,也许黎美静是对的,是她错了太多。
那天傍晚闷热得超乎寻常,黑色的夜幕上,铅灰色的层云将整个城市裹得严严实实。
倘若有心抬头看看,不难发现那铅灰色的背后,似乎酝酿翻涌着别的什么。
但孙菀显然不是有心人,她紧紧攥着拎包,失魂落魄地行走在街道旁。
无数因晚高峰堵在路面上的车子此起彼伏地按着喇叭,头顶上,已经转化为暗紫色的云幕越压越低。
然而,这一切令人烦躁不安的迹象,全然没有引起孙菀的注意。
她只觉得闷得慌,内心深处仍在试图拼凑起被相亲男打碎的三观。
这时,一个书店的灯箱闯入孙菀的眼帘,她习惯性地往书店走去。
刚踏进书店,一道惊天动地的雷声骤然炸开,孙菀和书店里的所有顾客都吓得一颤,下意识往门外看去,只见紫色的天幕上,数十道张牙舞爪的闪电如银蛇般狂舞着,滚滚雷声碾压而来。
他们还未及做出反应,又一道霹雳鞭子般往附近的楼宇上抽去。
“看那边!
中央电视塔!”
一个顾客指着远处惊呼起来。
所有人都注意到,中央电视塔的塔尖上忽然连上了一道火线般雪亮的闪电。
一个女孩尖厉的啼哭骤然爆发,仿似受了感染般,其他的孩子也都如临末日般大哭了起来。
孙菀闪躲在一个书架后,惊魂未定地望着店外的天空,不过一眨眼的工夫,瓢泼大雨就倾了下来。
书店店员拿报纸卷了个话筒,站在高处大声说:“大家不要接打电话,最好手机关机!”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孙菀的手机就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