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好高兴。
我哥和那个姐姐大概讨论设计了一下,拿来平板给我看,脚踝内侧是负无穷,外侧踝骨的位置是正无穷符号,用一条细细的黑线穿成脚链形状。
一看我哥就是没有被高中数学恶心到位,不然这辈子不想再见到这个符号。
但是是我哥选的,我就很喜欢。
我哥说他先纹,他脱了鞋坐上去,把裤子挽到膝盖。
我靠他的脚腕真好看!
又白又细,骨骼分明,还有一颗小痣。
我特意说不要纹到他的痣,下次和他上床,我一定要攥着他的脚腕,在那个小痣上咬一圈牙印。
我看我哥一直低头看手机,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我真的以为不怎么疼。
事实证明我错了,我居然在第一下就叫了出来。
这种一丝一丝抽着的疼最是磨人,我哥当时脸色都没变一下,怕不是人吧!
我哥一蹦一蹦地跳过来,把他的胳膊伸到我面前,告诉我疼的话可以抓他。
我拍开他的手,咬着牙说不疼,故意把疼得变形的脸扭到一边。
纹身的姐姐笑了起来。
终于纹完了,我发誓再多一分钟我就从窗户跳出去。
我哥把我搂在怀里,轻轻擦了擦我头上渗出的汗,问我,“还能走吗?不行哥背你。”
虽然我的脚腕像碎了一样,但是在外面我还是要面子的。
我推开我哥,自己往地上冲。
谁料脚刚找地,我又软回我哥怀里。
这个狗东西绝对是没有痛觉!
因为我下不了地,所以我们又在纹身店待了一会。
纹身的姐姐打趣说我们长的真像,我哥说,他是我弟。
那一刻我的心脏差点儿蹦出来。
她挑眉看了我俩一眼,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过了一会,她拿了两瓶水给我们。
她说走你们认为对的路就行,别想太多。
直到我哥扶着我一瘸一拐地离开那里,她还对我们说欢迎下次光临。
我的心情突然就好了,我以为她要骂我们死变态再把我们赶出去呢。
那个时候我才刚满十七岁,总是想的很简单,以为这世上的人都和她一样。
偶然飞过的一只流萤,我便以为是整个星空。
偶然弹奏的一个音符,我便以为是整首赞歌。
可能也会因为不经意的一片雪花,我将永困于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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