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这样想没多久,出了包间迎面就遇上沈明远,乐想的脸色不由有些难看。
郑满福和罗玉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第14章公道话
避无可避之下,对面沈明远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又惊又喜地看着乐想道:“这么巧,你也过来吃饭?我们……”
郑满福抬头打量了他一眼,沈明远比乐想大两岁,如今已经三十七岁了,按说和女人比起来,男人的保值期比较长,年近四十的女人往往已经成了昨日黄花,男人则相反,这个时期的男人往往比那些小鲜肉更有魅力。
沈明远却并非如此,他的容貌也不差,虽然不是顶级帅哥,但也有普通程度的帅气,一米七七的身高在男人中也是不错了,勉强能称得上一句高富帅。
可是现在……不难看出他平时应该有用心保养,但三十七岁男人的皮肤和二十七岁已经看得出明显差别,更加黯淡粗糙,再看身材……沈明远显然是那种连健身房都不进的人,虽然衣服剪裁得很巧妙,一眼看去身材普普通通并不是多辣眼睛,但以郑满福的眼力却能看出这人脱了衣服之后肚子肯定不小。
总的来说沈明远还不能归类到中年发福的行列中,但就和普通中年大叔一样,没有明显缺点,但也没有闪光点让人发掘。
尤其……作为一个混吃等死丁点能耐也没有的纨绔大少,他身上除了那点养尊处优的骄矜之气,根本没有气质可言。
反观乐想,她的容貌虽然是个美人,但并不是顶尖的绝色,直白点讲就是八分美女,甚至因为长相秀丽有余浓艳不足,并不是那种会让人一眼惊艳的美人。
但是气质这种东西,很多时候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同时影响着一个人的外观形象。
好的气质能够提升人的容貌,坏的气质能够减损人的容貌,乐想无疑是前者。
更别说,时间是青春的敌人,却是气质的友人。
而且非常奇怪的是,乐想用在保养上面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
年轻的时候,在那些名门闺秀面前,她即便精心打扮,底子到底比她们差了许多。
年幼的经历和环境的影响,她的皮肤并不是多么娇嫩,双手因为操劳太多的关系指关节也要粗上些许,怎么努力也无法变成纤纤细手。
她的下巴处甚至还有一个小疤痕,不仔细看看不出,但上手就能摸出凹陷。
她的头发虽然天生黑亮顺滑,但比起那些一天三次抹护发素用桂花油,闲时还要去做个负离子保养的千金小姐,视觉上就能看出差异。
以上种种,乐想当初没少被人借着由头嘲弄。
但是年纪上来了,原来那些千金小姐顶多被人恭维一句保养有道,一点也看不出真实年纪,乐想身上的时间却仿佛停驻了一般。
她的皮肤依旧不够娇嫩,双手也不够细白,头发依旧随意地束着,小疤痕犹在,但那些嘲弄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甚至,如同逆生长一般,很多人看来,乐想并不只是没有变老,反而一年比一年美,明明五官没变,但就是让人觉得漂亮了。
可以说,在后天影响下,乐想成功从一个八分美女过渡成了九分美女。
在找不到原因的前提下,只能将之归结于气质。
若说十年前沈明远和乐想站在一起还有几分般配,那么现如今的他们站在一起……
郑满福抿了抿嘴,眼底闪过一抹嘲讽。
“我已经吃过了。”
不等沈明远说完,乐想就打断他道。
沈明远神色一怔,顿时便有些不高兴,瞪着眼睛道:“你就不能陪我坐坐?”
乐想皮笑肉不笑道:“抱歉,我不是应招小姐。”
沈明远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又是生气又是讨好道:“我不是那意思,你别生气。”
乐想几乎想要叹气,眼前这个男人数十年如一日地……让人喜欢不起来。
她淡淡道:“我没有生气,如果你不再继续纠缠的话。”
她抬了抬手表,礼貌道:“抱歉,我还有事。”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沈丛然被拉入无限恐怖世界做任务,原本给自己造成困扰的梦,在这里却成为她活下去的最大依靠,也由此经历各种恐怖惊悚的任务永安旅馆开在密林中的旅馆,里面行走的鬼影下一个会带走谁4号线地铁在末班地铁中...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时玉穿进一个男主种马肉文vs女主n肉文的世界里,她表示天下风云出你们,任你们打个昏天暗地,我只要安安静静做我的美食就可。啥男主要吃麻辣小龙虾女主要吃鲜奶蛋糕男配要吃肥肠卷女配要吃秘制烤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