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的地痞流氓都不敢惹事招摇,百姓安居乐业。
在当时有个人贩子集团,为头的人贩子头目叫李家琪,年仅二十多岁,长得油头粉面,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诱骗少女和小孩,然后转卖给其他州县的富人或烟花之地。
李家琪和他的姐姐李怜花都干着人贩子的勾当。
其中团伙之中,男男女女共一十八人。
他们都有一个名号,叫富淡十八绿。
他们偶尔会有一些堪称高明的计谋。
例如,他们拐卖农村女子常用的招数,是让团伙里的女性骑着驴在各个村落之间游荡。
一旦看到有乡间女性骑驴外出的,女人贩子就故意上前搭话,与被害人同行,一路上不停攀谈。
在此期间,女人贩子暗中让驴逐渐加速,并偏离正常路线,这样,被害女性的驴也被带动加速,越走越偏,不知不觉间已经迷路,落入了人贩子的魔掌。
在拐卖儿童的方面,他们常用招数就是在点心里下药,诱骗给儿童食用。
儿童食用之后就任凭他们的摆布。
还有的人贩子会寻找独自在街上叫卖的小孩,以买东西没带钱为由,让小孩随自己回家拿钱,直接把人带到人贩子的窝点。
辛弃疾联合当地县令,抓捕这些人贩子集团,把那些困在窝点的妇女儿童全部解救出来。
富淡十八绿这个人贩子集团被一网打尽,全部被抓捕入狱,然后按照当时的大宋法律,全部判绞刑。
行刑场上,十八名罪犯被验明正身,然后当众宣判:
“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刑;为部曲者,流放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罪犯受诛,围观的百姓纷纷喝彩。
辛弃疾深受当地百姓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