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春锦没有觉察到沈秀的异样,以为她是学书堂里的孩童,认真听讲,所以才坐得笔直。
这态度,倒比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好太多了。
傅春锦对沈秀的不禁添了几分好感,漾在唇边的笑意也浓了几分。
她欺身靠近沈秀,握着她的手,在白纸上写出了一“丿”
,那是“傅”
字的第一笔。
傅春锦不知这一“丿”
不单划在了白纸上,还划入了沈秀的心底。
沈秀意识到了心间的滚烫,生怕被傅春锦看出来,便将脑袋往下沉了沉。
很快,“傅春锦”
三个字便写完了,傅春锦松开了手,温声道:“你照着描一遍,我瞧瞧。”
“好……”
沈秀绷紧注意力,照着傅春锦方才教的,一笔一笔地写完了这三个字。
她发誓,这可是她这辈子写得最认真的三个字,虽说没有任何笔锋,却足够端正。
傅春锦很是满意,毕竟字如其人,没有笔锋倒也无碍,关键这一横一竖,不偏不倚,初学就能如此,已是不错。
满意归满意,傅春锦竟忘了夸她两句,沈秀低声问道:“阿姐,写得可成?”
“还是好看的。”
傅春锦倒也不是敷衍她,沈秀这字雏形还可。
沈秀高兴极了,放下毛笔,握住傅春锦的手,“阿姐,我一定会好好学字的!
你多教教我!”
夕阳余晖照在沈秀通红的耳沿上,落入了傅春锦眼底。
她……耳根子怎么那么红?
觉察掌心被沈秀熨得微烫,傅春锦忽觉耳根也烧了起来,不动声色地沉了声音,“今日先学到这儿吧。”
说话间,极为自然地抽出了手来,她想,她定是不惯与人这般亲近,所以才有这种不自然的滋味。
她下意识地往晚上睡的地方瞥了一眼。
平日她会带着鱼婶在这里过夜,都是她睡床,鱼婶睡边上的坐榻。
喜丫远嫁而来,第一夜就让她睡坐榻,未免失礼了些。
“晚上……你睡床吧。”
沈秀飞快地扫了一眼床,床很小,只能容下一人休息,她笑道:“阿姐看顾生意辛苦,你睡床,今晚我知道睡哪里。”
傅春锦满眼惑色,“坐榻很硬,我怕你睡不惯。”
“惯的,惯的!
比坐榻硬的我都睡过……”
沈秀这话冲口而出,忽然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陈喜丫虽是捕快之女,也不至于像她那样大咧咧地睡树杈吧?
傅春锦眸光复杂,没想到喜丫平日竟还吃过这些苦。
沈秀心思飞快转动,急忙解释道:“小时候……贪玩……曾在郊外迷路过……我怕夜里郊外会出现野狼,便爬上了树,等爹爹来找……”
“哦?”
傅春锦轻声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