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搭上了半开的门帘,蒙恬略微低身便走了进来。
小川很自觉地先拉了拉衣角。
不能在这个人面前失礼,感觉好像面对着家长。
害怕他,但是又忍不住想要去和他说话,说很多很多的心里话。
刚才的感觉得到证实,来源却是为何?
小川不知道。
他只知道有一句话绝对不能在这时问起。
打死他也不敢。
虽然他绞尽脑汁,也终于回想起他真的昏迷期间抓着这人的手不放,也知道是因为这个问题才这么做。
但是他即便向天借胆,也绝不敢在此时向对方质询。
那么到底是什么问题呢?
一定要知道吗?
好吧,但是请不要殴脸。
小川一直抓着蒙恬的手不放但是幸好没说出口的纠结就是:“你就是我的另一个哥吗?你为什么不准我娶小老婆呢?”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很想小川倒过来巴结,但是不能太拂逆原著啊,泪目!
第十七章此乃聘礼
小川没有想过见到蒙恬,还能让他想起小时候。
他已经不待见胡须男很久了。
当初是快乐的童年,如今想起来就像梦一样虚幻。
小川还记得被爸爸抱着站在阳台上玩耍,望着晴朗的天,他一边咯咯笑,一边拿手去揪他的胡子,那时他才只有七岁。
无忧无虑,不怕天也不怕地。
在他心里,爸爸像山一样雄伟,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没有什么可以打垮。
直到当年夏天。
爸妈在持续一周的争吵之后终于签下离婚协议书,扯着孩子们上街。
谁也不会忘记那是1991年。
炎热的大同市街头,车来车往,交通堵得不行,知了叫得像火烧着了嗓子。
这两个烦躁不堪的大人都是一副鬼样子。
一个穿着白色的衬衫,领子窝囊地塞在里面,胡子拉碴的也不知道清理,路人指指点点他却浑然不觉,垂头丧气;一个穿着黑白格子的长裙,为了显露某种骄傲烫得很平整,步伐却凌乱不堪,风风火火,不知是赌气,还是为了尽快结束。
穿着校服,戴着红领巾,小川和大川害怕地挣脱他们的手,结伴走在身后进入庄严的法院大门。
已经七八岁的孩子,可以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