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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以为自己挺吃香的,有两边可以选择。
可是到了搬家用人的关键时刻,一个也没有!
就算有搬家公司我也累得要命,怪不得古人说“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
唉,管他是不是“有信”
,既然选了,就是他了。
第二十二章
风流不用千金买,月移花影玉人来。
今宵勾却了相思债,一双情侣称心怀。
——《红娘》。
傅辉的演唱会在一家大型酒吧举行。
自芳拿到两张票,尚至辰出差在外,于是她叫了我一起去。
我本来并不太想去面对他,自芳却信誓旦旦跟我说不去会后悔,再加威逼利诱,我只好先顾了义气。
到的时候人已经很多,我们的座位在第一排,一路挤了过去。
傅辉出场时盯了我一眼,他似乎一早就知道我坐在哪里。
我听了三首歌发现都是我写的之后,才想起来去看曲目单,一看之下,才知道今晚全都是我给他写的歌。
其实他唱过很多其他的人写的歌,真正红的几首并不是我作的,但是今天晚上,没有一首杂的。
我看着单子就有点发怵,对自芳说:“要不我先回去?”
自芳侧头看我一眼:“你不是最近正找不到你们家小昕么?”
我笑笑推推她:“你别这么叫,我觉得肉麻。”
自芳冷笑一声:“你这飞醋吃得,我是叫那个五岁的蜡笔画的娃娃,哪里敢叫你家正主儿的昕昕。”
我怒:“你这不是已经叫了。”
自芳笑起来:“好了,不逗你了,他是今天晚上的嘉宾,你不正好趁这机会找他?”
我愣住:“他来凑这个热闹干什么?”
“凑热闹?小姐你真有商业头脑。”
“到哪里不好,偏偏到傅辉的演唱会上来,他自己就不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