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请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吃饭,喝了好多酒,跟各人拥抱了下,就这样告别了工作5年的公司。
回到家,我睡了觉,起来上了上网,还是百无聊赖。
走来走去,走去走来,最后撩起衣袖,大扫除起来。
到端木的卧室,我推了推,门没锁,我把拖把伸进去。
我很少进他的卧室,上一次进的记录要追溯到刚来时听他弹琴那会。
他以前锁门,后来不锁,但我也不好奇。
他的屋子很空旷,除了床,就是钢琴,偏北的房子连阳光都没有,只有阴侧侧的一团天光。
被子散乱着拥在一起,琴面上有一薄层灰,我拿了抹布擦。
待地板干后,又进去给他叠被。
把枕头抱出来拍松软时,发现有物件随之飞了出来,我弯腰捡起,是一张旧照片:一个女孩子提了鞋在海边行走,后边有个男孩正依依瞅向她。
黄昏时候的海,浓墨重彩。
显然是别人抓拍的,所以男孩的目光才有那样毫不掩饰的专注。
看久了,似乎还能品出他的迷惘与忧伤,渴望与害怕。
我尽量拔除掉内心耿耿的刺,仔仔细细地赏鉴。
少年端木真得好清秀,长得又高又瘦,紧蹙的眉峰下有现在不再有的孤楚劲头,像一个缺爱的孩子,但又充满虔诚。
现在真是颓废,因为颓废而漫不经心而吊儿郎当。
荆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澈,她现在多大呢?跟少女时期差别竟不是很大,当然指的是神韵,时间消去了她的稚嫩却保留了她的清新。
真是清晨露珠一样的清新啊。
怪不得他这样追慕她。
把照片翻过来,上面应该是端木的笔迹,写着:孤独反弹出匪夷所思的温暖,而对温暖既有渴望,又带着刻痕。
什么意思?
我正努力思索,有人发话了:很好奇吗?
我吓一跳,转过身,看到端木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
我看看他,又看看照片,觉得自己有点像被抓了个正着的小偷。
我结巴道:“我给你收拾房间,不小心……我不是故意要看的……我不好奇,我只是随便翻翻……”
这话越说越乱,端木灼灼看我,像在注目一个撒谎的小孩。
我把相片慌张地递给他,扭头要逃,他一伸手拉住了我的胳膊,“等下。”
又把我拉近,直拉至他怀里。
他魁伟的身子很有分量地贴着我,双手从我腋下穿过,用一种非常亲昵的姿势指着照片上的女孩,说:这是荆沙,没有错,我一直喜欢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17岁吧,我哥哥叫我帮忙给她传纸条,一来二去,这个小小的邮差就不小心喜欢上了哥哥的爱人,你看我的眼神,是不会撒谎的……
原来如此,我深呼吸,“我明白。”
他继续说,“这是我和她唯一一次外出,在北戴河。
她不会游泳,就在沙滩上搭城堡、抓螃蟹。
我的目光一直在追随她。
后来我带她去滑沙,她非常喜欢这项运动,你难以想象这么安静的一个人会那么喜欢刺激的。
她一次一次挑战着难度,最后被冲进海里,那截海岸是私人的,没有多少游客,等我们把她救上来时,她已经昏迷了。
是我给她做的人工呼吸,某种意义上,那是我的初吻,她的嘴唇很冰很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