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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过去做妈妈的思想工作,“哥其实是想锦年拥有他的东西。
哥还喜欢她。”
“可离婚是他自己提的。
哎,现在的孩子,我说什么也弄不懂了。”
妈妈慨叹。
找律师公证那天,原是定在哥哥公司商谈。
锦年不愿前去,就在她下榻酒店的咖啡厅进行。
我也去了。
锦年生过病后,憔悴了很多。
原本锐利的眼神如今也很惨淡,只是嘴角仍有笑意盈盈。
她爽快地跟律师握手,向我和觉明问好。
仿佛还是好多年前,我是她的朋友,哥哥,是朋友的哥哥。
陌生,而亲切。
谈话几乎都由律师负责。
哥哥没有话,看着别处,偶尔掠过锦年。
锦年什么都不要。
公司的股票、房产。
她没有一点心动。
跟律师反反复复交涉。
甚至说,离婚是因为她的缘故,她是过失方,不能受什么财产。
哥哥越来越焦躁,最后站起来,跟律师说:按着婚姻法关于财产交割的条款进行,你别跟她罗嗦。
拂袖走了。
锦年盯着他的背影,好像笑了。
很微妙。
之后,我跟锦年坐了会。
我问她的伤如何。
她说,还好。
她的眼圈不知为什么红了,我从未见她如此。
失神片刻,她开我玩笑,“听顾小姐说,你有男朋友了?在国外。”
“顾盼找你?”
我避重就轻。
“对啊,我们见过面,你哥很器重她。”
“你别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