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现场勘察以及尸检的结果,秦筝身上没有任何外伤或自卫伤,不像是死于他杀。
而相关的证人口供,也都一致否认时承平有谋杀秦筝的可能性。
时承平的家人朋友就不用说了,连秦筝的父亲和妹妹也都说他绝对不会伤害秦筝,因为他们俩的感情很好。
这桩溺亡事件,因为的现场勘察、尸检结果与证人口供都没有问题,警方很快就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推断或许是因为死者腿部抽筋导致的不幸溺水,被定性为意外事故。
一年后,不幸事件再次上演。
时承平的初恋女友、英籍华侨乔安娜,选择回到故国进行毕业旅游,这期间住在他家。
某个清晨,她在他家后面的山路上跑步时,不慎摔下陡峭的石阶当场身亡。
当接到通知赶到现场的李警长,愕然地发现死者居然又是时承平的女朋友时,他觉得事情有些诡异了:怎么可能这么巧?同一个人连续两年死了两个女朋友,一次可以是意外,两次就绝对不可能是意外了。
于是,对于这桩意外死亡事故,李警长就查得非常严格。
职业本能让他怀疑上了时承平,觉得两位女友的死都和他脱不了干系。
两次案发时,第一次他就在现场,秦筝可能是自己溺死的,也可能是被他推下去溺死的;第二次据他说自己在家睡觉,可案发现场就在他家后面的山路上。
如果他偷溜出来把乔安娜推下石阶摔死,在时间上是完全有可能的。
两个案发现场,时承平都有充分的时间杀人,再伪装成意外。
李警长想不怀疑他都不行,但是他只有怀疑没有证据。
乔安娜的坠死和秦筝的溺死一样,尸检结果也没有自卫伤。
案发时又是绝早的清晨,大部分人都还没有起床,现场没有一个目击证人。
虽然有重大作案嫌疑,也缺乏不在场证明,但除此外,警方根本没有其他更有力更直接的证据来证明时承平就是凶手。
同时,他们也推测不出他的杀人动机。
按照惯有的侦查思路,推测作案动机是侦破凶杀案的首要步骤。
时承平为什么要一连杀死两个女朋友?这样做对他有什么好处?警方完全摸不着头绪。
对于警方怀疑自己是杀人嫌犯一事,时承平报之以极度的愤怒与不屑的冷笑:“你们怀疑我杀了秦筝和安娜?OK,——证明这一点。”
李警长曾经十分努力地想要证明这一点,结果却是徒劳无功。
两位死者与时承平的恋爱关系都不存在情变的可能,至少表面上查不到任何相关线索,也就等于情杀一说不成立。
他还特意查了两位死者的遗产继承情况,想看看时承平是否一位谋财害命的男版黑寡妇,但是调查结果也没有支持他的这一论点。
推测不出作案动机,侦查活动就无从下手。
最终乔安娜的坠死案因为缺乏证据支持,警方只能再次以意外事故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