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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你很想以前的我,你会不会信?”
刘娜说完以后,立刻又笑了,仿佛是在掩饰自己的尴尬“快吃东西吧,菜都要凉了。”
第十四章离开是最好的结局(3)
任之信从周曼娟那里出来以后,对自己的厌恶已经到了极点。
在此之前,他竟不知道自己在感情上竟是有严重洁癖的人。
正如他始终无法想象自己居然会干出金屋藏娇这样的事来。
他身边的人,乐于此道的不在少数。
他之前对此从不做评价。
他想起自己还没跟周曼娟谈恋爱之前,曾经有一位大胆的记者居然问他:“请问任副市长对同性恋怎么看?”
他知道他的意思,却不置可否,他说他不反对也不提倡。
说的冠冕堂皇,一如他对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看法。
可真降临到了自己头上,他才发现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他终究不是振保,无法区分红白玫瑰之间的差别,又或许,周曼娟从头到尾都是白饭粒,在他心目中,周曼娟从来就不是什么白月光。
原以为他的困扰只是如何留下苏紫,如今他却越来越无法忍受他居然要跟周曼娟结婚的事实。
他陪着她去订酒席,听着她在跟酒店老板讨价还价,甚至为了菜式的品种数量在那挑三拣四的时候就觉得厌烦,他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就会想起苏紫。
要是苏紫,绝不会像她这么麻烦,这么得理不饶人,这么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么拿腔作势,这么……
他在送她回去的路上,听她一路细碎碎地念,看着他不理不睬,又不动声色地说起她爸爸如何如何,任老爷子如何如何,任之信在心里冷哼一声,他吃软刀子,却不吃明讽暗刺那一套,那些含沙射影的威胁更加让任之信觉得厌恶,一想到居然还要跟她结婚,还要对着她一辈子,他就觉得前路一片黑。
原来真的是这样,一旦心里住了人,就再也容不下别的了。
看着谁都是蚊子血,白饭粒,等到任之信惊觉自己居然爱上苏紫的时候,他自己都被这样的认知吓了一跳。
什么时候的事儿?
他一直以为只是喜欢。
喜欢多简单,喜欢是多多益善,是锦上添花,是可有可无;但爱,却是另外一码事。
一旦爱上,就是非她不可了。
你舍不得让她受委屈,你更舍不得委屈自己,你怎么能够容忍自己心里住着一个人,却要对着另外一个人生活一辈子呢?
回到家的时候,客厅里没有人,任之信的心顿时虚了一下,手机已经拿出来了,正准备拨号,走到书房门口,才看见苏紫坐在电脑前劈里啪啦地敲着键盘,他把手机放回口袋,心这才塌实了。
他看着苏紫聚精会神地打字,也不想打扰她,把书房的门轻轻掩上,又退了出来。
苏紫伸了个懒腰,走去客厅倒水的时候才发现任之信已经回来了,坐在客厅里拿着一份报纸在看。
“回来了也不说一声?”
苏紫有些诧异。
任之信放下报纸,笑了笑:“苏大记者那么忙,我也不好意思打扰。”
“说什么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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