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
那时候他总要犹豫一下,轻轻吐出的名字好像叫的是陌生人。
十三,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吉利的数字。
出卖耶稣的犹大是参加最后晚餐的第十三个人,晚餐的日期是十三日,瞧,连耶稣都在这个数字中悲催的受尽折磨。
十三岁的孟行当时并不知道,这一年对他而言,同样不那么吉利。
那年夏天的十三号,恰逢周五,他被带到了孟家,于是开始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生活——因为孟家没有姥姥,也没有舅舅。
按照古代的说法,他是庶出的孩子,通俗的说法就是“私生子”
。
暑天闷热,树欲静而风不止,迎面吹来的都是黏湿的热气。
十三岁的孟行从车里下来,平头短发,汗衫短裤,一幅少年闰土的装束,手里绞着帆布背包的带子,低头跟在父亲身后。
雕花的大门在前面打开,像动画片里魔法世界的黑洞,参森古木的繁密枝叶将院落遮掩的意趣盎然,连带着透出一丝沁凉。
孟行一凉一热又一凉,身上起了小小的疹子,痒,从皮肤上蔓延到心里。
大妈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威严,气质清雅,看上去比母亲要漂亮高贵千百倍,他觉得有点可笑。
放着这样的老婆不疼爱,父亲脑袋抽筋或者被猪撞傻了才会搞出一个他吧?
父亲将他往前轻轻一推,“这是我的妻子,以后也是你的母亲。”
他抬起头看过去。
老婆可以有很多,母亲只有一个,他又不是能被人塞回去重新生一遍的鸡蛋,况且鸡蛋塞回去也孵不出小鸡!
他嘴巴紧紧闭着,没有吭声,大妈笑了,在红木椅上坐下,也不理他,开口向父亲问去:“老孟,这孩子起名字了吗?”
双手在背后紧紧握住,他在心里翻白眼。
谁十三岁还没个名字?孬蛋狗剩哪怕是不堪入目的小名总也有个吧?
父亲摇摇头,“入家谱按排行起个吧。”
大妈漂亮的眼珠一转,清脆的声音很是好听,“也别按什么老规矩了,就叫孟行吧。
‘行百里者半九十’,你不是百里之外接回来的吗?”
很多年后,孟行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一半。
勉励人们善始善终,却是如此的讥讽。
他就是那个一半,永远走不到百里的九十。
从偏僻的地方来到城市,适应的时间不如预期的那样长,小孩子能有什么方式展现自己,不过是刻苦的学习。
到冬天,院落的槭树被寒风吹落最后一片叶子,他捧回来闪闪发亮的奖状,第一名,同岁的哥哥那天没有出来吃晚饭。
少年时逞强的性子大部分带来的并不是好运。
生日到来的时候,父亲送了他一只萨摩,有生以来首件生日礼物。
雪白的毛发,在颈子上绕成一圈厚厚的‘围脖’,黑漆的眼珠流露出来的感情如此丰沛,像知道他会是自己的主人般,它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他的掌心,继而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那点热马上钻进他心尖,第一眼他就爱的要命。
他们几乎吃住都在一起,院外的狗舍成了摆设。
放学回家,它从来都忠诚的跟随在他左右,他喜欢在冬日寒夜里圈着它的脖子入睡。
他相信,纵然自己是个乞丐,它也会像守护王子一样伴随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