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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想起主编昨天的话。
最近关于我们集团的非议很多。
都是微博惹的祸。
原来我们是单方面产出,读者是单方面接受,有人不喜欢,即便看到了,也自己骂骂就完了。
自从有了微博,文章写的不严谨,立刻会被人扩散出去。
而我们的整体风格就是为了观点,可以“剪裁”
掉部分新闻——其实吸引眼球是各家媒体都用的手段,但我们树大招风,加上立场过于鲜明,于是,分外招人眼。
偏偏我们的记者自己不争气,总让人抓到把柄。
譬如上次某公共事件,记者本身不懂又不学习,图省事去论坛上找材料照抄,结果踩着地雷了——人家就是故意放出“饵”
来,等着我们的人上去踩。
“铒料”
做得很合我们的胃口,我们当然就上钩了。
虽然在事发后装聋作哑,但还是落人笑柄。
这次的事是难得的挽救时机,虽然一开始我绝没有这么想。
“有人采访小朴了吗?”
“还没有,我没让。
早上我直接和护士说,如果挡不住,我们就转院。”
我说话有些费劲,也没有问他,小朴又不是他的家人,他凭什么作主?医院又为什么会听他的。
“你让他们进来吧。”
我说。
“什么?”
“也许会有人觉得是造假。”
“什么?”
戴向南有点生气了,“小麦,你想出名?”
“我们集团,”
我尽可能的少说话,“需要。”
“需要?昨天的报纸你没看,你们社——就是你们《星娱乐》报道黎晓勾引蓝德维的官司,一审判你们输了。”
这官司打了好久了,原来出结果了。
不过,我知道,我的同事们不会真的认为自己有过失。
大多数消息有时就是臆想,如果没有这份自由,就不可能就是消息——我们不是《新闻联播》,每一条新闻都必须确证无疑。
这一点,我也觉得他们冤,虽然他们夸大其辞的本领我不敢恭维。
“那更需要。”
戴向南气急了,“小麦,那份工作没那么重要。”
这次我毫不含糊,“对我很重要!”
戴向南看着我,眼睛里都是气愤和委屈。
当初我要进这家娱乐周刊时,他就反对过。